春秋公羊传·庄公三年
(2024-12-30 07:48:19)
“古者诸侯受封必有采地,其后子孙虽有罪而绌,使子孙贤者守其地,世世以祠始封之君,是为采。”
如公独自出兵,或与一国出兵,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公外出,与两国以上会盟,得意致会,不得意不致。公外出与一国会盟,得意致地(即会盟地,因《春秋》“离不言会”故不致会),不得意不致。
出曰祠兵,入曰振旅:案礼制,出师前,在近郊陈兵习战,杀牲飨士卒,此为祠兵。至回师时,亦有相似之礼,称为振旅。两者亦有不同之处,出师赴兵难,故祠兵时壮者居前;振旅时则长者居前,恢复长幼之序。
觕者曰侵,精者曰伐。战不言伐,围不言战,入不言围,灭不言入,书其重者也。
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姪娣从。诸侯壹聘九女,诸侯不再娶。
聘礼,大夫受命不受辞,出竟有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则专之可也。
遇子、卯两日当减省吉事,即不举行祭祀。因为夏于卯日亡,殷于子日亡,故先王于此二日反思自身是否有亡国之行,故减省吉事。若遇灾异,则废一时之祭,子卯日之减省吉事,如同闻灾废祭一般,故称“灾省”。
妻事夫有四义:鸡鸣縰笄而朝,君臣之礼也;三年恻隐,父子之恩也;图安危可否,兄弟之义也;枢机之内,寝席之上,朋友之道,不可纯以君臣之义责之。
鼓用牲于社:社为土地神,是阴气所本。古人认为日食是阴侵阳所至,故于社神处擂鼓以责求之,又用牲以接之。何修认为,擂鼓是以尊者(阳)之命责之,用牲则是以臣子之道接之(因社亦尊)。
君存称世子,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逾年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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