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僖公第五
(2025-02-17 22:46:49)
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
贯泽之会,桓公有忧中国之心,不召而至者,江人、黄人。葵丘之会,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国。震之者何?犹曰振振然。矜之者何?犹曰莫若我也。
宋人之滕子婴齐。案《春秋》之例,称爵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也。
案礼制,诸侯有正寝,有小寝。正寝为听政之处,小寝则日常所居。小寝之中,分为三宫,夫人居中宫,右媵居西宫,左媵居东宫。
《春秋》辞繁而不杀者,正也。
师出不正反,战不正胜也。兵者为凶事,师众出征,不一定都能返回,战斗不一定都能胜利,故不得已而用之,故云“重师”。师重,则不可以借人,故皆言“乞”,无内外之别。
归之于者,罪已定矣。归于者,罪未定也。
归之于者,执之于天子之侧者也,罪定不定,已可知矣。
归于者,非执之于天子之侧者也,罪定不定,未可知也。
案《春秋》对于夷狄,有七等进退之法,即“州、国、氏、人、名、字、子”。
方望,谓郊时所望祭四方群神、日月星辰、风伯雨师、五岳四渎及余山川凡三十六所。
案《春秋》之例,外诸侯杀无罪大夫,则不书国君之葬;若杀有罪大夫,则书葬。鲁君杀无罪大夫,则在杀之时书日;若杀有罪大夫,则不书日;因内无贬公之道,不可去其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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