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秋天,也即我决定不做“化疗”之后几个月,适逢上海癌症康复与姑息治疗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召开。由上海《新闻晚报》发表的一则消息说,“过度治疗”正在损害患者的肌体,“甚至危及了他们的生命”。这是与会的400位国内外专家对肿瘤的“过度治疗”达成的共识。
我很快就看到了这次会议提供的一些调查数据:
――“目前我国有80%的癌症晚期患者在有意或被迫接受着超过疾病治疗需要的‘过度治疗’。”
――“全球肿瘤患者有三分之一死于不合理治疗。”
――“因为‘过度治疗’盛行,癌症患者的死亡率上升了17个百分点。”
看到有这么多的“圈内人”痛斥“过度治疗”,并且使用一些相当具体的数字,我觉得很不寻常,所以想知道这些数据是否精确无误,以及是否有根据。
于是我开始到处搜寻,结果看到了一些叫我惊讶不已的事实。它们来自一个美国人的报告。
此人是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的肿瘤专家,名叫厄尔。在对1991年-2000年死亡的215488个癌症患者的最后治疗状况进行一番调查之后,厄尔提出,有超过10%的晚期癌症患者在临终前两周还在接受化疗。
根据患者临终前的一个时间段,厄尔界定了“过度治疗”的标准。
鉴于化疗这种医疗手段的性质,我猜想它不应当被用在一个垂死者的身上。所以,我一眼就看出“厄尔标准”在逻辑上的合理性――如果一个病人在化疗之后很快死亡,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医生根本没有意识到病人已经命在旦夕,因而使用了这种完全不该使用的手段;要么是化疗导致病人加速死亡。
厄尔在第42届美国临床肿瘤学年会上提出他的报告,时为2006年6月。这个会议在美国亚特兰大举行,世界各地的肿瘤专家参加,包括80多位中国肿瘤学专家。
根据厄尔的研究,实施在临终病人身上的化疗一直在增加着――1993年这个数字为10%,到1999年增加到近12%。调查还显示,临终前一个月在重症监护室里接受化疗的癌症患者比例从7.8%增加到了11%。(详见《专家称15%癌症患者被医死》,2009年12月21日“39健康网”)
尽管厄尔只是证实了“过度治疗”的普遍存在和日愈严重,我们还是能清晰地看到“实施在临终病人身上的化疗”与“死亡”之间的关系。
所有这些汇聚而成的一幅幅图画,着实令人震惊。
你可不要以为这只是美国癌症患者的危险。实际上,危险离我们很近很近。
根据中国抗癌协会肿瘤转移专业委员会在2009年提供的一项资料,目前,美国肿瘤病人五年生存率达81%,而我国肿瘤病人五年生存率仅10%。(详见2009年4月15日《法制晚报》,王敬霞报道)。
差距如此之大,也许能够间接地证明,中国人遭遇的“过度治疗”,比美国人更甚。
(待续。摘自《重生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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