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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之苏堤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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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取消非农业户口联想到的

(2014-08-04 15:32:41)
标签:

户籍

商品粮

粮本

农转非

分类: 知青印象

2014年7月2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该意见中最受关注的内容是,中国将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自1958年,我国第一次明确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户籍,因此被称之为二元制户籍管理制度。以后的多年时间里,附加在非农业户籍上的社会资源和公共权利越来越多,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资源的配给,甚至更为基本的生活资料的供给保证,都显著倾向于非农业户籍人口。

1969年,我曾在河北省阜城县插队务农。从城市到农村,从学生到农民,环境和身份的转变,让我深刻体会到二元制户籍管理制度对农业户籍人口的生活乃至命运所产生的显著影响。

那时,国家对非农业户口居民实行粮食定量供给制度,就是根据每位居民的年龄、职业、工种等因素确定其每个月可以消费的粮食数量。与粮食定量制度相配套,给每户人家都配发一个粮食购买证,简称“粮本”,粮本首页说明该户人家的人口数量、年龄结构、月粮食定量等重要信息。每户人家有资格凭粮本在政府指定的粮店购买粮食或取粮票。那时候,粮本代表了一户人家可以消费最高粮食数量的法律凭证。如果非农业户籍人口迁移户口,必须同步转移粮食关系。

而农业户籍人口没有粮食定量,当然也没有资格在国家指定粮店买粮食或取粮票的资格。他们所需要的粮食主要来源于生产队每年分配的粮食。如果生产队(当时农村组织生产和发放生活资料的基层管理机构)当年风调雨顺,分配的粮食数量能够满足一年的生活需要,那么下一年该队农民就不会饿肚子,我插队的村子就属于这种情况。如果生产队当年歉收,下年队里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都会有问题,甚至可能出现外出乞讨的情况。

也就是说,二元制户籍管理制度下,在粮食供给方面,非农业户籍人口与农业户籍人口的最大差别是,前者有粮食定量,可从政府指定粮店购买加工过的商品粮;而农业户籍人口则没有这个资格。因此,当时非农业户籍的人被称为“吃商品粮”的,农业户籍的人被则被称为“庄稼人”。

尽管“吃商品粮”不一定吃得饱,更不一定吃得好,但是毕竟有保证且比较稳定,而“庄稼人”的粮食供给是靠天吃饭,存在一定的风险,在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的地区就更加没有保障。在这样的环境中,能够实现“农转非”,也就是将“庄稼人”身份转变成为“吃商品粮”身份,就成为许多农民为之努力的重要目标。

在当时,当兵、考学、招工都被认为是实现“农转非”的重要途径。由于通过这些渠道实现“农转非”要受到指标的限制,从而为掌握指标的人提供权力寻租和腐败的机会。一个地方的农业经济越落后,农民越穷,附加在非农业户籍上的社会资源福利越多,此类现象就越严重。有些农村姑娘还可以通过择偶达到“农转非”的愿望。我在村里经常听说,有些很漂亮、很能干的姑娘为了实现“农转非”,自愿嫁给相貌、职业、身体有缺陷的男性,其主要原因就是对方是“非农业户口”。这实际是“非农业户口”导致权力租的另外一种实现方式。

二元制户籍制度的改革,取消了“非农业户口”与“农业户口”的差别,“农转非”自然也不复存在。上述与农转非相关的现象和行为应该也不会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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