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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师兄当灯泡

(2013-05-27 21:30:02)
标签:

师兄

灯泡

唱歌

休闲

分类: 趣谈

日前,写了一篇追忆陈炳权先生的博文。其中提到我们三个硕士同学和一位师兄到陈先生家去上课的事情。现在想起其中的一件趣事,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那时候,我们每周一次骑自行车到先生去上课,虽然比在教学楼里上课远一些,但是并不感觉辛苦,反而觉得很快乐。我们的师兄,他虽然高我们两年,但是与我们都非常熟悉,每次去上课的路上他都喜欢唱歌。他的音准很好,会唱很多歌,带着我们会不会的也都跟他一起唱。我们当中没有人看过电影《让子弹飞》(恐怕那时这部电影的剧本还没有写出来),更没有人听说过“吃着火锅唱着歌”的说法,但是我们几个人,迎着晨风和阳光,“骑着单车唱着歌”的感觉真的是很好。所以我们每次去上课,都是一路歌声、一路笑声;既收获了新知识,也收获了好心情。

有一次下课回来的路上,我和国欣骑在前面。走到天津电视塔附近时,不经意间发现师兄没有跟上。回头一看,发现师兄停下车正在东张西望,好像是在找什么人。当时我知道这位师兄和女友正处于热恋期间,所以我猜,他大概是和女友相约在这里见面。既然是这样,我们应该长点眼力见儿,给师兄和女友留出他们所需要的时间和空间。想到这里,我们三个人不约而同的加快了蹬车速度,很快就将师兄远远地甩在后面。到了南开大学东门口时,陈国欣说了一句非常经典的话,“不能给师兄当灯泡!”

第二天,在会计系办公室又见到了师兄。他问我,“昨天我的自行车坏了你们也不帮我,你们跑那么快干什么?”我回答说,“看你站在那里,以为你在等女朋友,我们不能给你当灯泡,当然要及时撤退了。”师兄说,“我站在那里是找修车的,最后没有找到,你们谁都不帮我,只好自己推回来。车的问题比较严重,推都不好推,可以说是自己搬回来的。”我们听了感到很抱歉,但是也感觉很好笑。

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当年的师兄现在已经是南开大学商学院的副院长了。前几天和师兄提起此事,他居然不记得此事了。早知如此,还不如不提的好。我一提起此事,他就说我应该请他吃饭,用以补偿那次没有帮他修车犯下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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