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高额彩礼陋习能动司法促推社会治理
(2024-03-11 13: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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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高额彩礼陋习 能动司法促推社会治理
沙京泽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出,最高法工作报告提出,依法遏制高额彩礼,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这一提议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
彩礼来源于我国古代婚姻习俗中的“六礼”,是男女双方及家庭之间表达感情的一种方式,也蕴含着对婚姻的期盼与祝福。作为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但是,近年来,彩礼数额持续走高,有人罔顾家庭经济情况,盲目将彩礼多少视为衡量爱情的标准;有人认为彩礼越多越显得自己有面子,攀比之风悄然蔓延。“天价彩礼”不仅背离了彩礼的初衷,使给付方家庭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也给婚姻稳定埋下隐患,甚至可能成为矛盾纠纷的导火索。
近年来,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闪婚闪离”与婚前同居都不再是个例。彩礼返还纠纷常发生于两种情况:一是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且已共同生活,但是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二是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而彩礼的背后也始终牵动着移风易俗树新风的大关窍。纷繁的现实生活往往要比书面的条款复杂。考虑到现实婚姻家庭更加丰富的样态、更加多样的形式,人民法院将“共同生活”作为考虑返还彩礼的重要内容,而不仅仅依据是否进行了婚姻登记而一判了之。
2月1日,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规定》的制定具有重要意义:第一,有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移风易俗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规定》旗帜鲜明地反对借婚姻索取财物,对于弘扬健康、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推动文明乡风建设。第二,有助于推动提升高额彩礼专项治理效果。《规定》通过明确裁判规则,能够给予相关当事人以行为指引,助力引导人民群众更加理性地看待彩礼问题,让彩礼回归“礼”的本质,推动提升高额彩礼专项治理效果。第三,有助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依法平衡双方利益。《规定》基于彩礼的目的性赠与特征,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因素,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的基础上,完善相关裁判规则,有助于统一类案的法律适用标准,妥善平衡双方利益。
推进新时代法治道路的过程中,需要不断更新、充实法律内容,以满足与时俱进、适应多样性的需求。《规定》的颁布,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充分考虑民众婚姻习俗实际,将情感因素融入法律之中,使法律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公民权益保障,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探索司法改革之路的坚定决心和积极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