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企浮夸营销之风当休矣
(2023-03-06 11: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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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
新能源车企浮夸营销之风当休矣
李川崟
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作用下,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持爆发式增长,全年销售688.7万辆,同比增长93.4%,占有率达25.6%。销售火热背后,应警惕部分新能源车企因急于入局、跑马圈地而刮起浮夸营销之风。
一是续航里程“打折扣”。一方面,部分厂家为延长电池寿命、防止电池过热“自燃”而在交付后通过OTA系统“主动锁电”,使车辆电池续航里程无法达到备案技术水平,并与销售宣传不符。河北田律师就因购置的奥迪车电量被锁12%,起诉4S店销售欺诈。另一方面,我国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测试尚无统一标准,为迎合消费者“里程焦虑”,厂商多采用高续航的测试数据宣传,并在销售时有意模糊测试里程与实际行驶里程的区别,极易导致消费者误解,引发虚假宣传投诉或纠纷。但在司法实践中,电池续航里程举证专业性强,消费者往往难以对虚假宣传充分举证,导致起诉难以获得支持,转而通过网上声援求助、线下集体维权等方式寻求救济。例如在2022年8月的成都车展上,非凡ER6就因为虚标续航成为车主维权事件的主角。
二是宣传造势不规范。一方面,厂商为追求宣传效果,违法在公众号、网页广告中大量使用“最”字眼,诱导消费者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明确了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部分厂商通过发布会、网络直播等形式以“最”字眼宣传产品,试图打出法律“擦边球”。例如,在理想L9的上市发布会上,李想声称这款车定位是“500万元以内最好的家用SUV”。另一方面,部分厂家通过广告文案对比贬低其他竞品。2022年5月,吉利销售公司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推文《“混”战之王,试过的人都说好》,文中多角度对比了吉利油电混动版汽车与日系本田、丰田的混动系列汽车,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利用广告贬低其他商品的行为,被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罚款1万元。
三是购车预期难实现。部分厂商为冲高销量,在车型广告中宣传未实际应用的配置或技术,导致交付后消费者难以享受到车企宣传的使用体验。例如,特斯拉就曾因“减配门”问题被工信部约谈。再如,长安UNI-K车型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视频中宣传配备“APA6.0自动泊车、L3级别自动驾驶、灯光秀”等功能,上述功能却在实际交付时被“砍”,遭遇大量车主投诉。另有厂商夸大宣传自动驾驶技术,把尚未成熟应用的技术作为重要卖点,并在销售中以过度承诺和夸大,让消费者产生过高的期望,甚至由于过度信赖自动驾驶系统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惨剧。
浮夸营销之风不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将搅乱市场竞争秩序。遭遇虚假宣传,消费者要理性维权,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要求厂商赔偿。针对浮夸营销,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造车企业要坚守务实创新的企业家精神,共同推进我院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健康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