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南美国买房合法不合法》之留言汇总与分析(汪兴平)
2022-08-19 10:01:27
笔者本周蹭了一个热点,就是对司马南美国买房合法不合法进行了分析,基本判断是司马南涉嫌违法,违法并不是因为其不能在美国买房,不是买房本身违法,而是因为我国严格实行外汇管制,司马南买房的钱兑换美元的过程和美元抵达美国的过程可能都涉嫌违法。
留言大致可分三类,一类是就文章所涉的内容,也就是司马南美国买房是否违法,作者的分析是否有道理或漏洞,这类留言较少,这实际是作者写作本文的重点,然而读者们对此并不特别感兴趣;第二类是对司马南美国买房进行否定性评价;第三类就是直接对作者开骂,扣汉奸和走狗的帽子。后两类留言上留言的主流,可见人们更多的喜欢宏大叙事,而不大愿意去关注一些专业技术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我们目前社会的浮躁和撕裂,虽然我对此非常理解,因为关注细节毕竟没有宏大叙事那样轻松,也没有去抢占道德高地,容易吃力不讨好。总的感觉,对于热点社会问题,我们尚缺乏心平气和、客观理智的讨论空间,动不动就是诛心之论,不知是不是文化大革命等阶级斗争时代的遗留产物。
第一类:“呵呵,法痴不讲证据,讲如果,也叫客观?”“如果是国外的收入呢?”“小编有怀疑可以像有关部门举报!写这文章的目的是什么,揭发还是别的,不管怎么只凭你的胡思乱想指证,没有丝毫的证据,也是违法的!”“違法就應處罰!視目一待!”
笔者写那篇文章只是就公开的信息进行法律分析,又不是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行使行政管理权,用“如果”来分析探讨应该很正常。如果司马南用国外的收入买房,只要其符合收入所在国的相关规定,完全可以,特别是如果其是在美国取得的收入购房,不过,买房时间是2010年,那时,司马南要在中国之外挣25.7万美元,那可是一大笔钱、巨款,如果再考虑挣钱还要纳税,对当时的司马南恐怕基本不可能。这一类留言虽然也有些不甚讲道理,但总体还算温和,也在合理的讨论问题之列。
第二类:“在美国买房合法不合法是一回事,而司马南见别人在国外有行为就骂人家是汉奸卖国贼,则是另一回事,这下自己打到自己的嘴巴了!按他的逻辑定位,那他自己这回该是什么呢?掩饰自己是汉奸的最佳办法,就是先诬诟他人是卖国贼——司马咬之丑!我们中国的这片土地上,怎么竟然能滋养出这样的”,“大家关注的原因不在合不合法,而是诚信。你不能嘴上一套,实际另一套,忽悠底层民众,骗他们的钱。”“教员可没教导过他可去美国买房哦;教员可是把上百万元的稿费留给党了的,崇敬教员的司马先生怎么不向教员学习?(难道只嘴上崇敬?)”“这说不上合不合法.只是人的价值观应该是一个.做事和说的应该一致,司马南价值观和行为是分裂的,说的和做的是对立的.从此判断此人不正常”,“在哪里卖房是他的自由和权利,但为什么躲躲闪闪、遮遮掩掩、王顾左右?!”“合法与否还要看事情有违法地方吗?不是合法与非法问题,是假话太多。一个假话连篇人,没有任何道德底线了!”“ 司马南狡辩,铜锣巷八号是公厕不是司马南家,司马南在美国买房子(房子周围绿树成荫,不是楼房,就一层),他那么恨美国,那么爱中国,支持美国在美国大额消费,还给美国交税。司马南经常去美国,儿子在美国接受帝国主义教育,司马南老婆在美国吗?过春节到美国结果被电梯夹头,春节到美国与谁团聚?问题司马南假话太多,一个谎话连篇人。没有任何道德底线。什么坏事都敢干。假如从一开始就真话自己美国买房子,老婆在哪里?孩子在美国上学,起码诚实,司马南矢口否认!司马南道德人品非常坏了!马粪们数钱,喊爹。还被当傻儿耍,少数马粪们还狡辩继续喊爹。还有一部分马粪会寻找类似爹,还有一部分马粉,可能会反思。 还有司马南口中“小房子”没有说27万美元大约200万人民币。司马南钱怎么来的?交税吗?张口爱国,闭口爱国有慈善捐款吗?还有这些钱换外汇合法吗?(我们国家一个人年换汇额度5万美元)。““如果有25.7万美元的房子,一定不是湾区东岸Fremont的产业,那儿不可能有这么便宜的(除非是Mobile
house-活动板房)。那么,Fremont的房产以及后来被扒出来的房产还都没有在于力的认罪声明中……这家伙在用一系列谎言来掩盖历史。也是,只要挤牙膏式地慢慢来就可以反杀或逃离!最想恭喜南瓜粉们,你们的教主已经为你们在丑国置了业,去分享吧……Fremont学区不错哦”。
笔者不想讨论上述那些问题,文章中也明确说了,只讨论法律问题,不讨论伦理道德问题,因为这个讨论的共同语言将更少。这类留言明显不认可司马南的为人,对司马南基本是负面的评价。
“司马南老师是中国最杰出的、爱国、爱人民的正能量媒体人。别有用心的人才辱骂司马南。社会会有公理的,邪不压正。”“我国还有很多官员在美国及其国家买房、投资呢。”“要论如何在美国买房,中美房产中介和美国律师地产商有一百种方法让你的钱合法出境”“现在的中国人怎么了?拿是不是中国国籍?到外国工作或学习和在国外有没有房产来评判一个人爱不爱国?这不是可笑至极吗? 我认为是不是中国国籍,这有什么?只要不做对不起中国人的事和做丢中国人丑的事就行了;就应该去国外留学和工作,把外国先进,好的东西带回中国为中国服务;就应该鼓励去国外买楼炒房,把外国的房价炒高来,让外国人买不起房才更好。但是有一种人必须拉出去直接打靶。就是那种国家出钱出力让你去国外留学,最后不回来的人,把他们的孙辈们也拉黑,不得进入中国。 如果,按国籍来评判一个人爱不爱国?那我现在在东莞有房有车又转成东莞户籍。是不是说,我不爱桂林,心里面没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了? 要记住反华分子,是无孔不入地。小:补充一点:外国友人来中国打工挣钱,给中国缴税,给中国增加就业率……促进中国经济,却没有给他自己的国家挣一分钱不是很好吗?”“咸吃萝卜淡操心!实在闲的蛋疼去查查在美买豪宅的中国富人是怎么将几百万美元通过什么渠道转出去的!这才是正事!!”“司马一点风吹草动,便引起江湖轩然大波!是司马能耐太大?还是人心太脆弱敏感?还是精英太抬举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25万美元,在北京一个穷人而已,精英们大动干戈!看来司马老先生是戮到一些人的痛处了。哈哈哈哈!”“每年中国转移财富的富豪,不计其数。都去客观分析?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吧!”“如买房违规理应惩罚,也就是做过坏事,做过坏事是不是只能一直做坏事,再不能做好事呢”“作者不要再做柳传志家族曾茂朝家族的狗了”“作者集中谈谈杨时旸 柳传志家族曾茂朝家族高晓松 柴静 蒋方舟 吴勇教材渗透特务群体汪芳 梁艳萍 潘石屹等这类cs吧”“回头是岸 听人劝,吃饱饭 不要再做柳传志家族曾茂朝家族这群畜牲汉奸的狗了。汉奸不会有好下场 汉奸的狗更不会趁年轻还来得及。执迷不悟为了柳传志家族曾茂朝家族那点狗粮不值当”“你们这群柳传志家族曾茂朝家族狗 多谈谈你们主子柳传志和它的汉奸帝国吧”“当狗永远被人唾弃 你tmd记住。”“司马老儿得罪的是整个资本和买办,这些人既有资源又可以控制舆论,资本和买办养的慕洋犬多忠诚,随便扔几根骨头不把这个老东西咬烂才怪”。
这类留言,除极个别较为理性外,绝大多数粗暴无理,语言粗鄙,戾气极重,没有逻辑,气急败坏,无法交流。
《司马南美国买房合法不合法》之留言汇总与分析(汪兴平)
笔者本周蹭了一个热点,就是对司马南美国买房合法不合法进行了分析,基本判断是司马南涉嫌违法,违法并不是因为其不能在美国买房,不是买房本身违法,而是因为我国严格实行外汇管制,司马南买房的钱兑换美元的过程和美元抵达美国的过程可能都涉嫌违法。
留言大致可分三类,一类是就文章所涉的内容,也就是司马南美国买房是否违法,作者的分析是否有道理或漏洞,这类留言较少,这实际是作者写作本文的重点,然而读者们对此并不特别感兴趣;第二类是对司马南美国买房进行否定性评价;第三类就是直接对作者开骂,扣汉奸和走狗的帽子。后两类留言上留言的主流,可见人们更多的喜欢宏大叙事,而不大愿意去关注一些专业技术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我们目前社会的浮躁和撕裂,虽然我对此非常理解,因为关注细节毕竟没有宏大叙事那样轻松,也没有去抢占道德高地,容易吃力不讨好。总的感觉,对于热点社会问题,我们尚缺乏心平气和、客观理智的讨论空间,动不动就是诛心之论,不知是不是文化大革命等阶级斗争时代的遗留产物。
第一类:“呵呵,法痴不讲证据,讲如果,也叫客观?”“如果是国外的收入呢?”“小编有怀疑可以像有关部门举报!写这文章的目的是什么,揭发还是别的,不管怎么只凭你的胡思乱想指证,没有丝毫的证据,也是违法的!”“違法就應處罰!視目一待!”
笔者写那篇文章只是就公开的信息进行法律分析,又不是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行使行政管理权,用“如果”来分析探讨应该很正常。如果司马南用国外的收入买房,只要其符合收入所在国的相关规定,完全可以,特别是如果其是在美国取得的收入购房,不过,买房时间是2010年,那时,司马南要在中国之外挣25.7万美元,那可是一大笔钱、巨款,如果再考虑挣钱还要纳税,对当时的司马南恐怕基本不可能。这一类留言虽然也有些不甚讲道理,但总体还算温和,也在合理的讨论问题之列。
第二类:“在美国买房合法不合法是一回事,而司马南见别人在国外有行为就骂人家是汉奸卖国贼,则是另一回事,这下自己打到自己的嘴巴了!按他的逻辑定位,那他自己这回该是什么呢?掩饰自己是汉奸的最佳办法,就是先诬诟他人是卖国贼——司马咬之丑!我们中国的这片土地上,怎么竟然能滋养出这样的”,“大家关注的原因不在合不合法,而是诚信。你不能嘴上一套,实际另一套,忽悠底层民众,骗他们的钱。”“教员可没教导过他可去美国买房哦;教员可是把上百万元的稿费留给党了的,崇敬教员的司马先生怎么不向教员学习?(难道只嘴上崇敬?)”“这说不上合不合法.只是人的价值观应该是一个.做事和说的应该一致,司马南价值观和行为是分裂的,说的和做的是对立的.从此判断此人不正常”,“在哪里卖房是他的自由和权利,但为什么躲躲闪闪、遮遮掩掩、王顾左右?!”“合法与否还要看事情有违法地方吗?不是合法与非法问题,是假话太多。一个假话连篇人,没有任何道德底线了!”“ 司马南狡辩,铜锣巷八号是公厕不是司马南家,司马南在美国买房子(房子周围绿树成荫,不是楼房,就一层),他那么恨美国,那么爱中国,支持美国在美国大额消费,还给美国交税。司马南经常去美国,儿子在美国接受帝国主义教育,司马南老婆在美国吗?过春节到美国结果被电梯夹头,春节到美国与谁团聚?问题司马南假话太多,一个谎话连篇人。没有任何道德底线。什么坏事都敢干。假如从一开始就真话自己美国买房子,老婆在哪里?孩子在美国上学,起码诚实,司马南矢口否认!司马南道德人品非常坏了!马粪们数钱,喊爹。还被当傻儿耍,少数马粪们还狡辩继续喊爹。还有一部分马粪会寻找类似爹,还有一部分马粉,可能会反思。 还有司马南口中“小房子”没有说27万美元大约200万人民币。司马南钱怎么来的?交税吗?张口爱国,闭口爱国有慈善捐款吗?还有这些钱换外汇合法吗?(我们国家一个人年换汇额度5万美元)。““如果有25.7万美元的房子,一定不是湾区东岸Fremont的产业,那儿不可能有这么便宜的(除非是Mobile house-活动板房)。那么,Fremont的房产以及后来被扒出来的房产还都没有在于力的认罪声明中……这家伙在用一系列谎言来掩盖历史。也是,只要挤牙膏式地慢慢来就可以反杀或逃离!最想恭喜南瓜粉们,你们的教主已经为你们在丑国置了业,去分享吧……Fremont学区不错哦”。
笔者不想讨论上述那些问题,文章中也明确说了,只讨论法律问题,不讨论伦理道德问题,因为这个讨论的共同语言将更少。这类留言明显不认可司马南的为人,对司马南基本是负面的评价。
“司马南老师是中国最杰出的、爱国、爱人民的正能量媒体人。别有用心的人才辱骂司马南。社会会有公理的,邪不压正。”“我国还有很多官员在美国及其国家买房、投资呢。”“要论如何在美国买房,中美房产中介和美国律师地产商有一百种方法让你的钱合法出境”“现在的中国人怎么了?拿是不是中国国籍?到外国工作或学习和在国外有没有房产来评判一个人爱不爱国?这不是可笑至极吗? 我认为是不是中国国籍,这有什么?只要不做对不起中国人的事和做丢中国人丑的事就行了;就应该去国外留学和工作,把外国先进,好的东西带回中国为中国服务;就应该鼓励去国外买楼炒房,把外国的房价炒高来,让外国人买不起房才更好。但是有一种人必须拉出去直接打靶。就是那种国家出钱出力让你去国外留学,最后不回来的人,把他们的孙辈们也拉黑,不得进入中国。 如果,按国籍来评判一个人爱不爱国?那我现在在东莞有房有车又转成东莞户籍。是不是说,我不爱桂林,心里面没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了? 要记住反华分子,是无孔不入地。小:补充一点:外国友人来中国打工挣钱,给中国缴税,给中国增加就业率……促进中国经济,却没有给他自己的国家挣一分钱不是很好吗?”“咸吃萝卜淡操心!实在闲的蛋疼去查查在美买豪宅的中国富人是怎么将几百万美元通过什么渠道转出去的!这才是正事!!”“司马一点风吹草动,便引起江湖轩然大波!是司马能耐太大?还是人心太脆弱敏感?还是精英太抬举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25万美元,在北京一个穷人而已,精英们大动干戈!看来司马老先生是戮到一些人的痛处了。哈哈哈哈!”“每年中国转移财富的富豪,不计其数。都去客观分析?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吧!”“如买房违规理应惩罚,也就是做过坏事,做过坏事是不是只能一直做坏事,再不能做好事呢”“作者不要再做柳传志家族曾茂朝家族的狗了”“作者集中谈谈杨时旸 柳传志家族曾茂朝家族高晓松 柴静 蒋方舟 吴勇教材渗透特务群体汪芳 梁艳萍 潘石屹等这类cs吧”“回头是岸 听人劝,吃饱饭 不要再做柳传志家族曾茂朝家族这群畜牲汉奸的狗了。汉奸不会有好下场 汉奸的狗更不会趁年轻还来得及。执迷不悟为了柳传志家族曾茂朝家族那点狗粮不值当”“你们这群柳传志家族曾茂朝家族狗 多谈谈你们主子柳传志和它的汉奸帝国吧”“当狗永远被人唾弃 你tmd记住。”“司马老儿得罪的是整个资本和买办,这些人既有资源又可以控制舆论,资本和买办养的慕洋犬多忠诚,随便扔几根骨头不把这个老东西咬烂才怪”。
这类留言,除极个别较为理性外,绝大多数粗暴无理,语言粗鄙,戾气极重,没有逻辑,气急败坏,无法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