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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赵釴《晏林子》卷三:远言易伪,不可不审

(2023-09-28 14:52:13)
      汝南王叔汉,父子方,出游二十年不还,叔汉作尚书郎,人告子方死于汝南,即遣兄往迎丧。叔汉发哀举行哀悼仪式),诏赙钱(为助办丧事而赠送给丧主的钱财)二十万。既而子方从苍梧回,叔汉诣阙乞纳赙钱,受虚妄罪,诏将相大夫会议之。博士任敏议云:“凡人中寿七十,视父同侪亡,可制服也。子方任远,人指其处,不可验也,罪不可加焉。”诏许还钱,复本官。此事世多有之。昔一仕人误传病故,铨曹遂作缺补注,一官二人,因以一人他徒,铨曹遂遭浮议落职,良以远言易伪,不可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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