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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西酒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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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台仙馆笔记》卷三:弄假成真

(2023-08-25 15:56:55)
  天津有邬三者,其父以沙船起家,死已久矣。邬三性嗜赌,遂耗其赀,田园皆归他姓,惟屋犹在,与母共居之。俄而母死,津俗丧礼尚奢,而出殡尤甚,邬卖屋治丧,遂无立锥地,寄居博徒家。有姑嫁奚姓,颇富,以其侄不肖,亦久不与通矣。邬年二十余,尚未有室。一岁迫岁除,窘甚,无以为生。有博徒与之谋,假以衣冠,使至其姑家求见,姑辞焉。告阍者曰:“此来非有干求,特以将成婚礼,不敢不告于长者耳。”姑闻此语,乃命入见,衣冠楚楚,颇不蓝缕。问频年何在,以贸易对;问婚期何日,曰:“即后日是也。”姑大喜,赠银十两为婚费,并云:“届期当来贺。”姑有子妇二人,各送津钱十千。邬持银钱,归商于博徒。诸博徒喜曰:“然则尚有后惠矣。”乃即所居屋,使工为之标饰,觅一青年之妓,饰以荆布,使伪为新妇也者。及期,其姑果至,见妇而悦之。妇又善于承迎,入厨作羹,跪坐而馈。姑欣然食已,谓曰:“此屋逼仄,吾不能宿此,明日当复来,少有资助。”明日又至,出屋契一纸曰:“此屋赠汝夫妇,即可迁移其中。”又出田契曰:“薄田百亩,粗供饣粥。”邬惊喜过望。此妓之父亦一博徒,因负人博进,暂以女为钱树子,今知邬有田有屋,即以女妻之。弄假成真,邬之谓与?
        陈某,杭州人。素性迂谨。负人钱百千,不能偿,忧愤不释,遂成心疾。一日,路过鬻明器之肆,见有纸糊元宝,晒于地上,大喜曰:“此天赐我也。然余无多求,取其二足矣。”即取二元宝去。肆中人知其也,亦姑听之。陈归,语妻曰:“今日天赐我二元宝,可以偿宿负矣。”妻取视之,笑曰:“此泉台上宝也。”(见《清异录》。)陈曰:“我取归时,明明元宝二枚,今化为纸,天绝我也!”遂痛哭求死。妻劝慰之,不可,其病益剧。亲属中有高姓者,素丰于财,且勇于为善,乃取真元宝二付其妻,使诡告其夫曰:“天赐之宝,又化为银矣。”陈大喜,遂以易钱偿所负,以其余为卒岁资,而心疾顿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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