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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无名氏《南窗记谈》:书

(2023-07-30 09:17:41)
  唐以身言书判官制用语。唐宋考察选人的标准。即身材相貌、言词谈吐、书写文字、撰写判词。唐制,身须体貌丰伟,言须言辞辩正,书须楷法遒美,判须文理优长。)设科,故士皆习书,有晋宋余风,今有得唐人遗迹,虽不知名亦往往可观。宋朝此科废,书遂无用于世,非自好之者不习,故工者亦少,亦势使之然也。欧阳文集载《与石公操推官书》言:尝见其二石刻书字之怪,讥其欲为异以自高。公操即守道,今《徂徕集》中犹见其答书,大略皆谰辞自解,至谓书乃六艺之一,虽善如钟王虞柳不过一艺而已,吾之所学尧舜周孔之道,不必善书也。欧公复之曰:《周礼·六艺》有六书之学,其点画曲直皆有其说,今以其直者为斜,方者为圆,而曰我第行尧舜周孔之道,此甚不可也。譬如设馔于案,加帽于首,正襟而坐然后食者,此世人之常尔。若其纳足于帽,反衣而衣,坐于案上,以饭实酒卮而食,曰我行尧舜周孔之道,可乎?不可乎?此言诚中其病。守道字画世不复见,既尝被之金石,必非率尔而为者,即答书之辞观之,其强项不服下,又设为高论以文过,拒人之态犹可想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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