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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西酒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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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语·尤悔·第三十三·》

(2022-03-26 09:20:56)
魏文帝忌弟任城王骁壮。因在卞太后阁共围棋,并啖枣,文帝以毒置诸枣蒂中,自选可食者而进。王弗悟,遂杂进之。既中毒,太后索水救之。帝预敕左右毁瓶罐,太后徒跣趋井,无以汲,须臾遂卒。复欲害东阿,太后曰:“汝已杀我任城,不得复杀我东阿!”(魏文帝曹丕因为弟弟任城王曹彰骁勇刚强而猜忌他。两个人在卞太后的屋里下围棋、吃枣,曹丕趁机把毒药放在一些枣子的蒂部,自己选那些能吃的吃。任城王没发现,就混杂着吃了。曹彰中毒后,太后要找水来救他,曹丕事先已经让手下把瓶瓶罐罐都毁掉了,卞太后光着脚赶到井边,却没有器物打水,不一会儿曹彰就死了。后来曹丕又想害东阿王曹植,卞太后说:“你已经害死了我的任城,不能再害我的东阿了!”
【注释】任城王:曹彰(?—223),字子文,沛国谯县(今安徽亳州)人。卞太后第二子,封任城王。能征善战,颇有威名。卞太后:魏文帝曹丕的母亲,曹丕登基时尊为太后。东阿:曹植。
【点评】
这可是同母所生的亲弟弟啊,曹丕为了当皇帝,已经完全丧失了兄弟情义,而且仅仅是猜忌,可悲的是,这样的事在古代皇家比比皆是,让人心寒。
从这个故事后面卞太后的警告来看,曹丕没有对东阿王曹植下杀手,似乎是因为母亲的面子和警示。这段描写,曹丕对于亲兄弟曹彰堪称赶尽杀绝,所用手段之毒辣凶残,令人发指。当然,作为小说家言,《世说新语》记载或许未必完全属实。叶嘉莹先生对此事的真实性提出过两点疑问:一是黄初四年(223)诸王来朝的时间应为农历五月,当时枣子并未成熟,不可能有枣吃;二是曹植受封东阿王的时间为魏明帝太和三年(229),卞太后不会在黄初四年称曹植为“东阿王”。根据这两点疑问,叶先生否定曹彰为曹丕所杀,而是暴病而亡(参叶嘉莹《汉魏六朝诗讲录》第三章,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
叶先生的说法很有道理,但毕竟只是推测,所以还不能作为否定曹丕杀害曹彰的铁证,理由也有二。其一,文中提到吃枣,并未明确指定为鲜枣。既然如此,那么就不能排除所吃枣子为干枣的可能。如果吃的是干枣,也就不会受到季节的限制。而《世说新语·纰漏》就明确记载王敦在舞阳公主家的厕所,误将用来塞鼻的干枣吃光的故事,说明吃干枣在当时并非难得。其二,关于卞太后称呼东阿王的问题。首先应该明确,这段文字是《世说新语》的编写者所书,不是卞太后本人。大家都知道的古代文化常识是,一个人去世之后,后人为了表示尊敬和纪念,一般习惯用其谥号或封号来称呼他。而《世说新语》的作者生活在黄初四年二百年之后的刘宋时期,用“东阿王”称呼曹植并非没有可能。因为这些缘故,所以还不能以受封时间作为否定曹丕杀害曹彰的关键性证据。因而,我们仍然可以认为曹彰死于亲哥哥曹丕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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