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郑克《折狱龟鉴》·卷一释冤上·袁滋称金
(2022-03-12 07:50:05) 唐李勉,镇凤翔。有属邑耕夫,得马蹄金一瓮,送县。为令者虑公藏主守不谨,而置之私室。翌日,开视之,则皆土块耳。以状闻府,遣掾案之,不能自明,诬服换金。初云“藏之粪壤,被人窃去”,后云“投之水中,失其所在”。虽未穷易用之所,而皆以为换金无疑。府中宴集,语及此事,咸共嗟叹。时袁滋在幕府,独疑其枉,勉乃移狱就府,俾滋鞫之。滋阅瓮间,得二百五十余块。诘其初获者,则二人以巨竹舁至县。乃于列肆索金,依块形状,镕写校量。始秤其半,已及三百斤,计其大数,非二人以竹担可举,即是在路之时,金已化为土矣。令乃获雪。
按:唐书袁滋传云:“滋进詹事府司直。部官以盗金下狱,滋直其冤。”无凤翔属邑事。又云:“滋累从张伯仪、何士干辟。”无在李勉幕府事。康骈所记,传闻失实,故非特本末差误,抑又事理乖舛:夫六百斤金,固非二人竹担可举,若在路时已化为土,则到县时自当验实,虽色未变,而轻重顿异,亦易知矣,令何故尚虑公藏主守不谨,而置之私室乎?乖舛如此,无足取者。和?谓能释冤,载于旧集,意则善矣,不若唐书本传为得其实也。
农夫捡到600斤马蹄金,上交县里被调包,袁滋通过称重破案
当时李勉在凤翔主政,凤翔有一个农民,在田里耕地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了一瓮马蹄金,这个马蹄金是西汉时期称量货币,正面为椭圆形,底面呈圆形,内凹,中空,状如马蹄,这可不得了,这既是文物又是黄金,当然,当时人们更看重的是它是黄金,这个农夫知道这么大一批黄金,自己肯定守不住,可能还会带来杀身之祸,于是就送到了县衙,给了县令。
县令收到这么大一批黄金,觉得放在县衙的库房不安全,可能会被偷走,于是就放在了自己的密室里,心想,这下总没有问题吧,第二天,县令在移交到上级之前,又打开看了一下马蹄金,结果却发现全部变成了土块,县令一下子额头的汗就下来了,这可是大罪,可是他却想不通到底是谁偷了这笔马蹄金。
只能将发生的情况上报了府衙,于是州府里羁押了县令,并进行了审讯,但事情太过蹊跷,县令自己是冤枉的,但却没有证据给自己脱罪,没有办法,只能承认自己换了黄金。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件事情被凤翔的百姓知道,都纷纷议论,有人说县令将马蹄金藏在了粪土里,结果被人偷走了,还有人说县令将马蹄金藏在了水里,自己忘了放在哪里了,各种各样的说法都有,但都认为是县令换了马蹄金,想贪污自己用。
当时李勉在府里宴请幕僚,说到了这件事情,大家都感叹,这个县令真的太贪了,竟然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要换掉黄金,当时袁滋也在李勉的府中当幕僚,他没有人云亦云,他经过仔细的分析,认为县令是冤枉的,县令既然已经承认了,为什么说不出马蹄金的下落呢?于是袁滋上报了李勉,请求彻查此案,李勉当时也束手无策,而袁滋主动请求,于是就让袁滋来查办此案。
袁滋首先对物证进行了调查,装马蹄金的瓮中,有二百五十多块土块的马蹄金,可见这个瓮有点大,而也正是这有点,让袁滋发现了疑点,于是就派人请了发现马蹄金的农夫来,让他把事情的经过又详细讲了一遍,原来农夫一个人也搬不动这瓮马蹄金,于是请了两人,用一个巨大的竹竿把这个马蹄金抬到了县里。
袁滋心里有了主意,于是他跟李勉上报,请求用府库里的黄金做实验,找到了跟土块形状大小相同的马蹄金,称重量,刚刚称了一半,已经到达三百斤了,如果全部称完,那就有六百斤,要知道古代以十六两为一斤,换算到现在的话有接近1000斤了,绝对不是两个人能用扁担抬着过来的,唯一的可能就是换黄金的两个人在路上就把黄金换成了土块。
于是李勉把两个送黄金的人抓来审问,两个人在证据面前承认了自己换黄金的过程,县令的冤屈得以昭雪。而袁滋也因为这件事情得到了李勉的赏识,从而慢慢的走向了宰相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