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铁路局普速铁路三级雨量警戒办法
(2016-10-12 20:00:45)分类: 防洪手册 |
南宁铁路局普速铁路三级雨量警戒办法
一、雨量警戒行车规定
1.当降雨量达到“出巡”警戒值时,列车调度员不发调度命令给司机。司机加强瞭望,注意运行。
2.当降雨量达到“限速”警戒值,列车区间限速
45km/h运行(长度超过5km的长大隧道内可按限速80km/h运行,焦柳线:彭莫山隧道)。
3.当降雨量达到“封锁”警戒值,封锁区间。开行单机或派人步行全面检查设备,根据调度命令以不大于45km/h(非干线不大于20km/h)的速度运行。已进入区间的列车调度发令限速20km/h运行至前方站。
4.接到20km/h(困难地段限速40
km/h)运行的调度命令时,可按调度命令规定的速度运行。
二、各级雨量警戒限速及雨量警戒升、降级限速规定
1.“限速”、“封锁”警戒限速及各级雨量警戒升、降级限速要求均由列车调度员下达限速调度命令给司机。
“封锁”警戒降至“限速”警戒后,区间巡查人员已巡查完线路时,按“限速”警戒限速办理(第1列放行旅客列车时,区间限速20km/h)。
“封锁”警戒降级,但区间巡查人员未巡查完线路时,准许列车区间限速20km/h运行(第1列不准放行旅客列车)。
三、汛期特殊条件下旅客列车限速规定
当连续雨量达到规定值时,乘务员执行48小时内旅客列车限速60km/h运行的规定。乘务员自接令时起按调度命令运行。其中浮石~贝江(见附件4)不按全区间限速,只执行防洪重点地段限速。
四、调度命令下达、转达规定
1.对雨量警戒需列车限速运行的调度命令均由关系车站将命令转达给司机,车站只能转本站至邻站一个区间。跨区间转达雨量警戒命令视为错误命令。
2.遇站内或区间原有线路运行揭示限速条件大于或等于雨量警戒限速命令的限速值时,车站不需与司机进行原有线路限速条件的车机联控;否则,在向司机转达完雨量警戒限速的调度命令后,仍需进行原有线路限速条件的车机联控。
3.三级雨量警戒限速调度命令,可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向司机转达。转达调度命令的用语为:
(1)限速命令用语:“××(次),××(站)转达调度命令”,听到司机应答后呼:“调度命令××号,因雨情××(站)至××(站)间限速45(20)公里”。
(2)汛期特殊条件下旅客列车限速调度命令用语:“客车××(次),××(站)转达调度命令”,听到司机应答后呼:“调度命令××号,因雨情××(站)至××(站)间(不按全区限速的区间,通知司机限速起止里程:××公里××米至××公里××米)限速60公里”。
(3)临时线路限速小于雨量警戒限速值时的命令用语:“调度命令××号,因雨情,××(站)至××(站)间限速××公里,
其中××公里××米至××公里××米限速××公里”。
五、巡查人员登乘机车规定
1.车站值班员扣停列车后通知司机:“××(次),××(站)工务人员登乘机车巡查设备至××站”,确认工务巡查人员登上机车后方可通知司机开车。若工务巡查人员需在区间登乘列车机车,通知司机:“××(次),工务人员需在区间登乘机车巡查设备”。
2.巡查人员需在区间登乘机车时,站在靠近列车运行的线路路肩,面向列车显示登乘机车信号(昼间为展开的黄色信号旗作圆形转动,夜间为黄色灯光作圆形转动)。司机在区间发现登乘机车信号后,在信号显示地点停车(不宜停车的地点除外),巡查人员登上机车后再开车;区间可根据巡查人员的请求停车(不宜停车的地点除外)。
3.巡查人员登乘机车时,需出示能证明身份的有效牌证。
六、其他
1.本办法适用于管内干线、非干线普速铁路。干线普速铁路是指管内湘桂、湘桂A线,焦柳线,黔桂、黔桂A线(不含柳州至柳州西),黎湛线,益湛,南宁南南环线,以及各干线的联络线;非干线普速铁路是指岔(柳)罗、来合、洛茂、金红线。
2.黔桂、黔桂A线柳州至柳州西及屯东联络线屯里至南宁东等区间普速铁路与高速铁路全区间并行,不执行本办法,改执行高速铁路雨量警戒办法。
3.普速铁路与高速铁路部分地段并行区间(见附件7)按本办法执行执行雨量警戒。
4.外局管内(从分界点开始)执行相关局雨量警戒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