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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曾成杰最新自书《刑事上诉书》——第三章 二审判决书上前后自相矛盾之处(下)

(2012-07-22 18:08:19)
标签:

杂谈

8、一方面明知司法会计鉴定中写明了“资金结余502.75万元”却另一方面则认定非法占有?

9、一方面例举三馆公司的融资合同或协议,明知该协议上所约定的三馆公司(称甲方),融资额户(称乙方),甲方所开发的三馆项目以及诚信度和开发实力经乙方全面了解后,自愿到三馆公司(甲方)融资多少钱?可在另一方面则认定我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0、一方面明知会计鉴定各分公司投资的项目以及投资的资金在公司财务都有明显记载,有账有据可查,可在另一方面则将这些项目认定为转移资产;

11、一方面明知邓友云名下的房产证和钥匙都放在三馆公司档案室保管,邓友云个人一直不知情,却另一方面则认定邓友云转移房产;

12、一方面明知我上级政府的《化解风险方案》中资产评估表有23.8个亿资产,只欠6.2亿元的融资债务,可另一方面故意不评估将23.8亿元的资产,被秘密非法处置了,反而认定没有支付能力,真是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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