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成杰自书《刑事上述书》—— 第二章 致办案法官的一封信
(2012-07-03 22: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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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致办案法官的一封信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您们好!
今天给您们写这封信,一是对您们接收我公司的这起案件审理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万分的感谢;二是对我在庭审中的态度表现向您们解释清楚,以免产生误会。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不是因我的态度不好,而是我此时此刻的心情您们应该可以理解和同情。回想起开庭审判的全过程,我屈指一算,您们总共给我的时间(如陈述,举证,一、二轮辩护,最后陈述)加起来仅一个小时吧!原本认为我已被无辜关押了18个多月的时间,期盼已久的开庭审判这一天总会有的,暂时没有我说话辩驳的机会,到时我再在法庭上认真地根据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上所指控的所谓犯罪事实作出自己无罪的辩驳辩解意见。可是事与愿违,每当发言时,总是一次次都被您们劝止和限制时间;每当我准备了数十条理由进行辩驳时,才辩解到前几个问题却又宣布停止!我心中确实还有许许多多的辩驳理由没有机会让我阐述出来而感到遗憾。当然,您们办案法官的心情我可以理解,您们主要担心三天内审结不完,将会影响您们的整个工作日程安排,所以我在抢辩当中尽力简单,一次次话到嘴边又收回。就这样草草休庭,我又有什么办法呢?只要您们不对我产生误会,也就无需我作出过多的解释。
审判长,二位审判员:您们在庭审中要求我在事后将辩护意见提交给您们,不需在庭上辩护的道理我懂,按常规而言,这样做是完全可以的。但是,这个案子有其特殊性,您们当时都没想到过,因为公诉人在庭审中无中生有、颠倒是非、歪曲事实、胆大妄为地糊乱指控,如果没有我的当庭辩解和辩驳意见,那么台上有2位律师是湘西人,台下有那么多旁听者大都是在各公司里投资的客户和本公司的员工,他们将会如何想?如果仅只听到公诉人的一面之词,他们回到吉首后,又将怎么传?如果他们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您们作出了判决后,他们将会怎么看?如果您们判决我无罪,本案的公诉人将会对您们如何猜测……?综上这些,一是表明我对您们着想,不想事后让您们听闲话;二是我应对自己负责,争分抢秒地想把自己的理由当庭阐述清楚,让众人去评说。除此之外,我对您们真的很放心并很敬佩。只是觉得给您们添麻烦了,望请海涵。
另外,请求在判决前一定要将我所递交的“无罪辩驳意见书”和“对公诉机关公诉词的反驳意见书”这两本材料以及我所书写的一份“紧急汇报”材料,提供给您们认真审阅,科学分析,逻辑推理、研究。如果您们认为我所辩驳的理由不充分或者公诉人所指控的事实证据能有证明力的话,请求定要抽出宝贵时间前来见我,我当面向您们一一作出无罪的辩解。这样才能进一步澄清事实,才显得公平公正,才有利于正确判决。
不多说了,我在收到你们提供的公诉词后,我会另外书写一份“对诉机关公诉词的反驳意见书”,尽快写完并在10日内提供给您们,望收到后,认真审阅并附入卷宗备案。时间有限,就此搁笔。
顺祝各位法官们:身体健康,五·一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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