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然短篇小说之
《误会》
(6)
我停住车,在一片废墟前边犹豫不决。一个正做柳哨的小男孩好奇地看看我,问道:“同志,你找谁呀?”
我回答他找姓曹的。
小孩子又问:“是县里赵书记的那个亲戚家吗?”
我不知道该对他摇头合适,还是点头合适。
小孩子不等我表态,就接着告诉我:“他们早就搬新宅子去住了。”
我问:“新宅子在苇子坑那边吗?”
小孩子回答说:“哪是那个破地方,是在村西头。”
“把房子盖在村西头那块最平整的好地方了?”
“当然啦,八大间,跟单支书家房脊连着房脊。”
我听到这意外的消息,十分惊讶,一时不知道怎么办为好。
小孩子冲我一笑,又说:“我能猜着你是干啥来的,来老曹家喝喜酒。你晚了,人家昨天给老三娶媳妇摆的宴席。”
我转回身,默默地离开那片废墟,离开那个做柳哨玩的小孩子,推上自行车,迈步向前走:没有往村西头,而是奔向村东头。那边通连着返回县城的路。
直到这会儿,我才明白,我把一个普通作家的身价看高了,把我们的作用夸大了。曹肖民并非由于我和他之间的误会关系而因祸得福,那些社、队领导干部抬举他,更不是靠我的面子。我的面子算得了什么?我有“光”给他借,我本人又靠的谁人之光?于是,我联想到去年春天经历过的事,我在后草铺得到的那场史无前例的、大吃大喝的酒肉款待。当时那么多的人争我去吃、抢我去喝,细细思量,确有不少乡亲出于友谊,但是,肯定有人把我当作诱饵和招牌,以及让我充当了吓唬人的门神爷的角色!既然是这么回事儿,我有什么资格,大言不惭地去消除所谓的误会呢?
我如此这般地走着、想着,不由得笑了:笑我自己的天真,笑社员们的聪明,特别是那个“能人”楚世杰。他是这场误会戏的总导演。他从实践中摸准了那些搞不正之风者的脉窝,了解他们怕什么,于是就对症下药地采取了对付的手段。这手段值得大大提倡吗?未必。然而,它终究让普通的群众得到了好处,而不是害处,是不是这样呢?
突然,耳边“嗖”的一股风声,又“嘎吱”一响,一辆破旧的自行车横在我的面前。
“我老远瞄着个影子,就觉着是您!瞧我这份追!”骑车人跳下车来,连呼嗤带喘地说,“哎呀呀,真是福从天降!福从天降!”
我打量着这个个头很高、骨架很大,却显露着有点儿黑瘦和病态的小伙子,又一次地莫名其妙起来。
“我明儿个结婚,您得参加我的婚礼,”他继续兴奋异常地说,“正巧公社书记和专管安排复员军人的县民政局长在我们前村抓点儿,我打您的旗号,请他们陪您喝酒,他们准乐意,准不推辞。……”
我这才猛地认出,他是前些天以曹肖民的什么表亲关系到县城住所找我走后门的那个从军队退伍的小伙子。可是我,一时间成了哑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
一九八二年三月十六日草完于通州镇
发表于《百柳》1982年第6期。收入《浩然选集》(三)、《他和她在晨雾里》、《浩然中短篇新作荟萃》(上)、《浩然》、《朝霞红似火》、《浩然全集》第16卷。编入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9月《乡土》、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年6月《中国新文艺大系(1976—1982)短篇小说集》(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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