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然长篇小说连载之《迷阵》
(30)
坎子上的青年妇女弯腰伸手,拉了他一把。
清明站在原地,目送这一对未婚夫妻急匆匆地走去,走向汽车站。汽车站那边各式各样的货摊子五光十色。同时人声嘈杂,人头攒动。还看到各种型号、颜色的、即将开往东西南北各地的公共汽车停在那儿。军人和他的未婚妻很快地消失在人的河流里,不见了踪影。
“他们买上了票,没误点,能准时到达北京。”清明心里边默默地为别人庆幸,同时也有一点纳闷儿:那个青年妇女一直没跟清明搭一句话,不表示一点谢意,反倒总是扭着身子背着脸,甚至连拉军人上坎子的时候都没有抬一下头。这是怎么回事呢?真有意思!
第十四节
他开始拔腿飞跑,为的是不被关在考场的大门外边。他一面跑还一面想,急着送信是对的。亲自交到也是对的;要不然,以为自己误了人家的大事,更得后悔,更得难受。
城关镇派出所的一名年纪轻轻的民警,正解决一场刚刚发生的纠纷,办公室的里里外外都是人:除了当事者,还有作证的,有助威的,有不关痛痒的旁观者。
原来是农机厂的一个青年工人,陪着他的一个打扮得特别花枝招展、明日就要结婚的未婚妻,到食品店采购糖果。在路上,他们遇见一个从上海郊区到县城做生意的个体户迎面走来。那个体户两眼直勾勾地盯着、追着工人的未婚妻看。未婚妻被看慌了,紧往青年工人身上靠。青年工人立刻冲着个体户瞪眼晴,开口就骂:“混蛋,瞅你妈呀!”个体户也回骂了一句本地人听不懂的、肯定是十分埋汰的话。青年工人一个箭步上来,朝个体户的胸脯子就是一拳头。个体户也不示弱,扑过来给了青年工人一耳光,于是两个人扭打到一块儿:彼此彼此,衣服全扯破了,眼眶子全打青了,嘴角子都在流血。在一旁又哭又叫的未婚妻连喊“救命”,围观的人把两个斗殴者送到派出所。
受人之托的清明,大步流星地来到派出所。他站在人群后边,听了几句没有听出个眉目,就不管不顾地挤了进去,冲着那个正给青年工人和个体户训话的年轻民警说:“同志,我找一位姓郑的同志。”
民警没理睬他,依然把一只胳膊搭在椅子靠背上,一只胳膊的肘支着写字台台面,手掌托着右腮帮子,指头夹着笔,用讽嘲的语调说那个落花流水的青年工人:“你们要是怕人家看,就关在自己的家里,别出门儿;既然在公共所有的大街上走,就别怕人家看。真真的奇怪之极,难道让谁看一眼就能看掉一块肉咋的?”
清明站了一会儿,等民警的话告一段落,赶忙又说:“同志,我找郑同志。”
民警只是扫他一眼,又冲那个个体户不慌不忙地、阴阳怪气地质问:“你不规规矩矩地走自己的道儿,看人家干啥?看一眼能给你解啥瘾?在大上海滩没看够,开完了洋荤,又凑到我们这个小城镇开土荤来了,是不是呀?”
清明着急,凑到写字台跟前,提高嗓门说:“同志,姓郑的同志在哪儿?”
民警这才怒冲冲地告诉他:“吃饭去了!”
清明忙问:“食堂在什么地方?”
民警继续训斥青年工人和个体户:“你们懂得什么是五讲四美不?你们的脑瓜子里还有一丁点儿法制观念没有?”
清明见此光景,无可奈何地叹口气,转身退到人群外边,站在院子里心想:“等等吧,等郑同志吃完饭回来再说吧。”
这儿等于是个连大门算上的四合院。正面的房子是办公室,两厢的房子都是一小间一小间的,玻璃窗上挂着帘儿,大约是宿舍。院子里有一条直通大门和办公室的水泥甬道,两旁是用砖砌狗牙儿围上的花池子。花池子里除了杂乱无章的草本花,诸如江西腊、节节高和草茉莉之类,就是东一丛丁香,西一棵柏树,还有东倒西歪的金银藤架子。
清明是个喜欢花花草草的人。他左右看看,没有什么具备观赏价值的东西,腻烦地打个哈欠,同时感到肚子有点儿饥饿。他没有手表,仍按老祖宗的传统习惯,以太阳影儿判断时辰。他发现西厢房的影子已经搭到水泥甬道的边缘,慌忙抬头一看,太阳果然西偏:哎呀,都到了起晌以后,等着他去吃饭的水仙,一定不高兴了;不给人家一个话,就不去吃,让人家白白忙活,实在不应该;可是,报案的事儿也不能拖延,不能不对那位军人讲信用呀!他想,饭不吃了,再等一会儿。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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