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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小说有味道——《在这片杨树林子里》评点

(2021-03-12 09:15:24)
标签:

浩然

创作杂文

默然

丑小鸭

文化

分类: 著作

浩然有关创作杂文之

这篇小说有味道

——<</span>在这片杨树林子里>评点

    默然十八岁的时候,也就是一九八一年冬天,写了她的处女作《在这片杨树林子里》,从几千里外的北大荒寄给了我。这稿子辗转到达京郊小镇我的住所之时,已是第二年的春末。

    我正害病。把一捆来稿堆放在床头的小橱柜上,半倚半卧地一件件读起来。默然这篇是其中篇幅最短的,字迹写得最工整的,也是我最为喜欢的。我把稿子留下,到处地疗养数月归来,再读一遍,喜欢的心气有增无减。于是我写信给作者,终于取得联系。

    从默然的回信中,我得知她的家庭略况,得知她是位地道的农村姑娘,得知她从小爱好文艺,刻苦自学等等。这使我越发珍惜这篇小说稿件。当以扶植、培养青年习作者为己任的《丑小鸭》决定发表它的时候,我的欢悦,不亚于三十多年前自己的第一篇习作手稿变成铅字的情形。

    我之所以喜欢默然这篇处女作,主要因为她写的有味道。

    小说选取的题材本身,即一对农村青年男女刚刚萌发起既有些朦胧,又极为纯真的爱,就富有人情味儿。爱情生活,是作者爱写的,应当写的,许多人确实因写它而成名成家了。可惜的是,目前我们的一些文学作品把它写滥了、写俗了、写假了,写成公式化,使读者的胃口大为败坏!而《在这片杨树林子里》,却如同烂柴堆旁一株小小的花朵,出现在我们的眼前。这一对产生了爱情的男女,是青年,是初恋;他们是中国的,是中国农村的,尤其是东北边陲农村环境中的;爱情是从这样一对青年男女内心中迸发出来的,等等,作者都规定和区别得很明确,写得很准确。所以它别具一格,有个性特点,是真的。所以使一直生活在北京郊区的我也能理解、能共鸣,能唤起对他们的同情心,暗暗地祝愿他们成功。

    这篇小说的情景和细节也有很浓的诗的味道。诸如帽子被风吹得在前面翻滚(“翻滚”二字活灵活现),小伙子在后面追;姑娘代为抓住(“抓”字用得妙极);以及紧接在后边的一连串人物动作的描写和人物心理勾画,不是把读者带进诗的境界了吗?

    创作的素材来源于生活,但不是生活中的任何东西都能成为创作素材。小说也象诗一样,得有意境,有诗的意境;小说的诗的意境,要由生活中具有诗原素的情景和细节编织、配剂而成的。即使用白描手法写的小说,同样包含着浓淡不同的诗的意境。谁能否认鲁迅先生的《一件小事》诗的意境,诗的味道呢?可以说,没有诗的味道的材料,很难构成小说,起码构不成能感染人的小说。

    《在这片杨树林子里》所运用的语言是活的,是人物自己说的,不是学生腔,不是“外来调”,不是书本话,也不是作者代替他们张嘴巴,摇舌头的。包括直到小说的结尾处才露一面的妈妈那简单的两句话,多么真切、实在、有血有肉!整篇小说描述和对话浑然一体,处处洋溢着我们的既有古老文明传统,又呈现出现代新风貌的农村生活味道。

    另外,这篇小说写得洗炼、自然、短小精悍,也是讨人喜欢的原由。

在人物的刻划上,它自然显得单薄,几乎只是勾了几个线条的轮廊。但是,比起目前流行的那些冗长、编造、空乏无物,而又洋洋万言的所谓小说,不是更能给人一点美好的印象和精神愉快吗?

 

                                                198317日北京

 

附:

在这片杨树林子里

                                       默然

 

    初春的北方,虽然没有了刮鼻子刮脸的寒风,但在这傍晚时分,仍然冷得叫人受不了。我戴着夹帽子把耳朵冻得生疼,用手去捂耳朵,不大会儿,手也冻红了。还好,眼下活儿不算紧,送完最后一车粪,太阳还有一杆子高就住了工。我卸了马,便连跑带颠儿地往家走。

    正走着,忽然看见前面刮来一股旋风,黑古隆冬的,凶神一样;不知从哪里掠来的纸片,烂柴禾,在空中转着,飘着。春天刮这种风并不少见,可是说真的,我还没见过这么大这么猛的。我本能地闭上双眼。旋风到了跟前,我的帽遮儿被使劲掀动了一下,还没来得及去摁它,它已经被吹跑了。呵,好大的风!帽子在前面跑,我在后面紧紧追赶。

    进了一片杨树林子,风力明显减弱了。夹帽只在地上翻滚,却再也不能飞起来了。这时候,从树后闪出一个姑娘,弯腰抓住帽子,轻轻拍打拍打尘土,站在空地上等着我。

    我认识她,她叫王兰,是四队的社员。虽然我们两个队紧挨着,可我们两个人象现在这样离得近的机会还一次也没有过。她不常出门儿,没事从来不乱走。有时候我们走个碰头,打个招呼或者根本不吱声,就过去了。说实在的,我根本就没有看清过她的面目。今天我才有机会打量一下她。她不象一般的姑娘那样爱穿红戴绿,我每次见到她,她都穿这身浅灰色的衣服,不知这与性格有什么关系,但似乎显得她更加文静。她和所有的社员一样,有一张红黑的脸和健壮的身体,在屋子里猫了一冬天,皮色白了许多。柳叶似的眉毛,又细又长,眼睛象一钩弯弯的月牙儿。

    看着,看着,不知怎么回事,我猛然感到心突突跳了起来。王兰好象觉察到了什么,脸呼地红了。她把帽子递到我胸前,我装做没看见的样子,把头转向一边儿。我这时没有更多的念头,只想能这样多站一会儿——她大概不至于把我的帽子摔下就走吧?王兰见我没去接,慢慢把手缩回去,越发不自然起来了。我却为这小小的胜利而得意,忍不住偷偷地笑了。

    林子里,粗大的杨树还是光秃秃的,没有一点绿意,年老的树皮变成了黑色,上面尽是一道道的褶皱。青草还没冒芽儿,只有许多头年枯黄了的草,现在已经腐烂。地上有不少耙子挠的印,旁边放着一副挑子。不用问,王兰是来搂柴禾的。

    “你搂柴禾来了?”我还是问了。

    “嗯。你住工半天了吧?”

    “才住工。”我又胡乱问了句,“你吃饭了吗?”

    “这不是么,正要回家呢。”

    “你哥搬出去了?”

    “搬出去了。”

    “那他啥也不管啦,柴禾也得你搂?”

    “他一年就给老人拿拿吃粮钱,别的都不管。”她靠在一棵树上,叹口气,又慢慢地说到:“要说呀,我哥算是最没良心的了,你知道,我家就哥儿一个,我妈可疼他了,有一口东西也惦着他。你不知道我妈多盼儿子。给我姐起名字叫‘带弟’,没带来,我二姐又出世了,给她起名叫‘满桌’,就是说,再也不要姑娘了,够了一张桌子。照实说吧,四个人才算一张桌……”她不好意思地笑一笑。“啊,我说这些没用的干啥呀!”

    “大娘也真是的,姑娘小子还不一样。”

    王兰微微一笑,没吱声。

    “那家里活儿地里活儿你就得多干了,”我又说。她脸上现出忧愁的神情,喃喃地说:“这有啥法儿,我爹我妈岁数大了……”

    一时,我不知该不该安慰她几句。我们俩都沉默着。

    太阳向下滑得真快,林子里渐渐暗了下来。这时,从林子北的一家走出个老太太,边走边撩起围裙擦着手,叫着:“兰哪,咋还不回来吃饭呢,都啥时……”

    “呀,是我妈!”王兰顿时慌了手脚,抓起辫梢儿填进嘴里,转身走几步又返回来,把帽子塞到我怀里,挑起两个装得满满的筐,走了。

    王老太太眯起眼睛朝这边看了半天,等王兰走到她身边,她问:“那个男的是谁呀?老阳儿一往下去,我这眼晴瞅啥就一抹黑了,完喽。”

    “妈呀,那不是……不是男的!”

    “啥?死丫头,净唬我的章程,男的女的我还分不出来?你也倒是,一点都不知道害臊?挺大的丫头,跟人家……”那扇门关上了,只有这几句话被隔在了门外。

    我揉着冻得麻木了的耳朵,心里一阵阵发酸。眼前发生的一切象梦一般的巧,又象梦一样的短,我为这场梦兴奋呢,还是痛苦?我兴奋,却似乎没有满足我的什么要求,因而痛苦。梦,也许就这样结束了,也许会拉出个媒人来吧……“哼哼。”我不由地发出一声冷笑。媒人?可恶,我才不要呢!我打定主意,明天到她的家去,见见她,或许能使自己含糊的要求得到满足吧?

   

    发表在《丑小鸭》1983年第4期。收入《小说创作经验谈》。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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