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然有关创作杂文之
《谈“情”说“爱”》
——跟文学青年聊天之五
(2)
三
明白了对所写的东西“动情”,才能够写出较好的小说的道理,同时由于写了“动情”的小说,诸如《夏青苗求师》之后,才一改到处投稿、经常碰壁的局面,变成到处来人热情拉稿的新阶段。我本应该直走下去。但是不行,还得在新的形势下走新的弯路:正因为到处来人拉稿子,使我应接不暇;不答应给稿转不开面子,答应了又难完成;万般无奈,我只好在未动情的状况下硬写;坐在屋子里,辛苦地、冷静地、正儿八经地写小说;目的只在写,只在交差。正如前边说的,在这种情况下,要写成作品的人物、故事和语言,就成了编筐子的荆条、打衣柜的木板和焊水壶的洋铁片,不可能是我动情的东西。最值得汲取的教训是,这样子的小弯儿,不是走一段结束,而是在成名之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几乎常常身不由己地、时不时地拐这么一个小弯儿。
上述这种现象,本来是我所应惧怕的一种弯路。可惜,在当时,我并没有觉得可怕。甚至还有些自鸣得意:没写就有人要,写了就有人抢,抢去就只会发表不会退。这对一个初入文学之门的年轻人来说,该是何等的美气!到了一九六二年给中国青年出版社编选集《彩霞集》的时候,我初步感到这种“有求必应”不是个好现象,开始有意避免总打被动仗。对占有的素材,不到酝酿得非写不可的成熟程度不执笔写。但是,我不能完全做得到;因种种原由,至今也难完全做得到。所以我的小说作品的仓囤里饱满的粮食之间也夹带着不少的秕谷粒儿。到了“知天命”之年,为春风文艺出版社编“文集”的时候,回顾留在身后的脚印,我终于看清得失:三十年间,不论哪个阶段的作品,凡是写它的那个时候我自己动了情的,现今都能够“站住”;即使因为政治形势变化,此时此地它们已经不再适宜,甚至所表现的人物、故事和主题思想都演化为谬误,然而,它们仍不失可珍惜之处。它们的人物是真的,故事是真的,语言是真的,所表达的认识观念是真的;因为它们的一切,都是作者在彼时彼地真情实感的再现和记录。这种“真”的本身,就是作品不可抹煞的价值。
与此相反的,不是我动了真情的产物,即使用今天变化了的认识观念重新检验,它们也依旧无懈可击,但我往“文集”编它们的时候很勉强(因要保持历史原貌,不能过多地踢掉篇章),修订的时候也没有很浓的兴致。读者会如何地嫌弃它们,我完全可以想见。
由此,我深深地感到,一个小说家在他写作的时候,必须动情;他笔下的人物、故事、语言,以及所体现的主题思想,必须是他的情种与生活素材婚媾后的产儿。
情,应该由衷而发,不是装扮演戏、故作多情。
那么,情从何来呢?
从“爱”中来。
作家要热爱天生地造的大自然;热爱跟大自然联系在一起的人;热爱由人的行动和相互关系形成的社会生活;热爱推动时代向前发展的、真善美的人与事。……
有关“作家应该热爱真善美的人与事”这个题目,我经常跟接近和信赖我的文学青年们谈论;在一些讲述文学创作的文章中,也不只一次地提到。因为这是一个写作者写成功作品的规律。这规律并非我首先发现,但我有遵循这规律生活与写作实践的亲身体验。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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