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拐卖儿童事件频发需有力监管(图)

(2014-07-15 09:29:26)
标签:

时评

拐骗儿童

留守儿童

拐卖信息

分类: 新闻时评

拐卖儿童事件频发需有力监管(图)

文/沈团

 

  李师傅在灞桥区南殿村附近山坡上的一家工地打工。今年6月底,他将儿子勇勇接到西安后,父子俩就住在工棚里。7月6号下午,他给儿子10元钱,让孩子下山帮他买瓶啤酒,结果孩子却一直没回来。宝贝儿子不见了,急坏了李师傅。他洗了上百张孩子的照片,逢人就发,遇人就问。然而,七天过去了,还是没有一点孩子的消息。(中新网7月13日)

拐卖儿童事件频发需有力监管(图)

  看完新闻后笔者十分感慨,如今的社会是怎么了,健全的人不靠劳动生活,干着拐骗儿童的勾当。每天孩子失踪、女童被杀、当街抢孩子的新闻看的家长们心惊肉跳,外出恨不得和孩子拴在一起,恐怕孩子有什么闪失。记得小时候,每天最开心的就是写完作业后可以和小朋友们一起玩,那时候也没见那个家长跟在孩子屁股后面转,几个要好的小朋友一起捉迷藏、踢口袋、跳皮筋,很快乐的时光。都说现在的孩子离不开家长的视线,就这样的社会环境谁敢让孩子自己在外边玩耍呀!为什么我们的经济发达了,社会进步了,人们的道德底线却崩溃了?

 

  拐骗儿童、亵渎儿童、奸杀儿童只是为了一己私欲,可知这样的行为毁掉的却是几个家庭的幸福,孩子不仅是家长身上掉下来的肉,更是每个家庭的希望,失去了孩子对整个家庭意味着什么可想而知,想想年轻父母失去孩子的悲伤欲绝,想想年迈的老人失去孩子的痛不欲生,想想孩子不能与父母见面的思念,为什么偏偏有些人就把罪恶之手伸向了可爱、单纯、无辜的孩子们。用孩子换来的钱花着能安心吗?

 

  与以前相比,当前此类犯罪呈现出一系列新特点,如购买儿童动机的多元化,拐卖活动的“市场化”,拐卖人员的团伙化,拐卖手段的暴力化,拐卖时间的瞬间化,拐卖区域的跨境化,以及拐卖信息的网络化等。为什么此类犯罪会呈现屡禁不止、变本加厉的态势?

 

    归根到底是利益的驱使,那么利益的驱使背后是什么?是中国社会发展不平衡。我接触这么多拐卖案件,现在来看人贩子和收买儿童的家庭,更多的是因为经济犯罪,因为贫困,从这些儿童的流转走向来看,根据全国妇联的统计调查,被拐卖儿童里最大的群体第一是流动儿童,第二个群体是留守儿童。

 

    强烈建议:国家应设置专门机构,建立长效机制,现在打拐工作虽然由公安部负责,但在公安系统内部没有一个专门的部门负责,对此类案件投入的时间、精力不够,打击的力度不够大。建议参照禁毒工作,在公安系统内部建立一个专门的打拐机构,选派专业人员、提供专项经费,专司打拐工作,将打拐工作作为公安部门的一项常规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要有一整套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对拐卖行为露头就打,始终保持对拐卖犯罪活动高压打击的态势,不能搞一阵风的运动式打击方法,等到风声一过,拐卖活动又死灰复燃。此外,还要严格户口登记制度,对于儿童特别是婴儿的户口登记要严格审查,如果在被解救的儿童中有已经进行户口登记的,要严格追查,追究责任。

 

  笔者觉得人要有一定的道德底线,知道什么样的事该做,什么样的事情不该做,如果所有人都为所欲为,那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国家将是一片混乱状态,处处是烧杀掠夺,到处是抢劫拐骗,这样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想见到的。和谐社会还需要每个公民用自身的行为来维护,文明社会还需每个人去创建。

 

    笔者特别提醒各位家长防止儿童被不法分子拐卖:
  一、不要让孩子单独外出、离开家长视线范围、交给陌生人看管或带走;
  二、与孩子外出时,留意四周情况,注意是否有人、车跟随,不要带小孩到偏僻人少的地方,带孩子在马路上行走时,尽量靠里走,注意防范后面来的摩托车、面包车;
  三、教育孩子拒绝接受陌生人的食品或玩具;
  四、教会孩子熟记家庭电话号码、所在城市和小区名、家庭成员的名字;
  五、教会孩子辨认警察、军人、保安等穿制服人员,遇事打110电话,一旦在商场、超市、公园等公共场所与大人走失,马上找到穿制服的工作人员;
 

 

拐卖儿童事件频发需有力监管(图)

 

本文由沈团发表(http://blog.sina.com.cn/elveswarlock)仅限新浪博客转载。

本博客内容未经许可,任何网站、个人、平面纸媒体、电视等不得转载和发表!

转载请联系QQ:349166614,注明来意。

作者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的权利。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