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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谩骂老师,熊孩子是否该打(图)
文/沈团
13名学生编孝歌骂老师,遭两老师殴打3小时。7月10日晚,云南省巧家县东坪乡中心学校13名初中生被两名老师殴打近3个小时,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次日被送往医院治疗。巧家县教育局称,事发前,13名学生编孝歌唱骂教师,老师因过分激动用绝缘电线抽打学生。(7月14日《北京青年报》)
一般来说,老师处罚学生不外乎罚站、罚抄写作业,最多只是爆几句粗口,对学生的伤害不至于很深,而在云南巧家县东坪乡中心学校,竟然有13名学生同时受到两名老师的粗暴对待,孩子身上不仅伤痕累累,而且还有学生被医生诊断为“疑似脑震荡”,如此凶残恶毒的暴力行为,让善良的人们怎么也不愿与老师挂起钩来,可这恐怖的一幕还是在校园内发生了。
类似的“老师打学生”的新闻一出,舆论都会毫无意外地“一边倒”地批评涉事教师,口径也出奇地一致:学生再有错,也是孩子,只能教育,不能教训。甚至有人还会说,孩子之所以会犯错,根子还在老师身上,归根结底还是老师没有教育好。这样的指责并非没有一点道理,谁让老师是成年人并且“为人师表”呢。可是,如果舆论总是如此简单地对待此类事件,认为让打人的老师受到“应有的惩处”便是事情的终点,恐怕既对老师不太公平,也无益于问题的解决。
也许有人会说,学生如果不是用脏话激怒老师,侮辱老师的人格,老师绝不会情绪激动,直接在校园内上演“全武行”。其实,即便公理站在老师一边,我看也不能免去老师言行不当的责任。
当学生的骂老师,还要编成歌来唱,我觉得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行为,由此暴露出涉事学生无知无礼、缺乏教养和敬畏的问题。对这样的“熊孩子”,老师有权也必须对其进行处罚和矫正,否则便有失职失责之嫌。现如今在学校里,教师打学生是一个极端,毋庸讳言的是还有另一个极端:为了明哲保身,一些教师不敢管学生、不敢批评教育学生,哪怕自身被学生伤害了,也忍气吞声、放任自流。这两个极端看似截然相反,其实都是同一个原因造成的——当今中国教育领域缺少应有的“惩戒教育”。
理由很简单,初中学生世界观尚未全面形成,换言之他们还是不懂事的孩子,他们顽皮、任性等,是一种天性,没必要大惊小怪,过分计较,法律上尚且对未成年的孩子网开一面,即便违法犯罪也不予追究,何况在老师眼皮底下犯了错误的孩子。再说,老师担当教书育人的重任,学生又是蛮不讲理,但作为成年人尤其是老师,就不能跟孩子一样不明事理,因过分激动用绝缘电线抽打学生,实属师德低下,枉为人师。
惩戒教育并不意味着是体罚,惩戒教育是对赏识教育、奖励教育的一种补充。缺乏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但社会各界包括教育界,对惩戒教育的认识至今尚未达成共识,还存在不少争议。国内至今没有一个惩戒学生的合理规范,教育惩戒在国内不具合法性,导致老师在惩戒时没有一个标准,体罚与惩戒标准不清,乃至于在一些地方形成了学生犯错后,有的予以过分“严惩”,有的则“宁可放纵也不惩戒”的现象。
面对学生编孝歌唱骂教师,老师就该被骂吗?就该对学生动粗吗?我看不见得。作为当时的老师,应该客观冷静地分析事情的成因,检点自己的不足,一味地怪罪于、迁怒于孩子,只能适得其反,加剧孩子逆反心理,如果拉近与孩子的距离,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愿,与学生们推心置腹地沟通与交流,恐怕就不是今天这样的结果。实在不行的话,老师还可以将问题提交到校方,或者与家长们沟通,以期对症下药,正确地解决问题。
用绝缘电线抽打学生,对学生造成的绝不仅仅是肉体上的伤害,会不会从此对老师产生仇视、成人之后会不会模仿老师的言行,真的很难说,因此不要小看了这样的暴力行为。令人不解的是,如此严重违反校规甚至法规的行为,学校只是责令当时师赔礼道歉,这明显是在“护犊子”,难以消弭公众特别是学生及其家长的愤怒之情,如果法律不介入,至少也应将这样的老师予以除名,如此才能匡扶正义,给受害学生一个公平与公正。
说来说去,老师的“尊严”到底是什么?就这个职业来看,教育好学生就是老师的尊严。所以,教育学生与维护师道尊严一点儿也不矛盾。认清这一点,就明白该怎样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了。暴力从来就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工具。那怎么办?不能力敌,“智取”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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