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草书体的灵魂

狂草高度的抽象性所产生的视觉冲击力,往往高过它的文字内容本身,更多的是书法家表达自身情感一种载体。范润华说:“书法发展到狂草,文字的工具性作用已大大削弱,但从对汉字美化来讲,却更增加了书法的丰富性和艺术性,变成了艺术性更强的书体。最赋可塑性、可变性的抒情性,是书法家瞬时情感的一种表露,因而也最具艺术
“狂草作品一定要突出一个‘狂’字。它是狂草书体的灵魂。否则,它就不会叫狂草了。狂,不是疯狂的书写过程,而是指作者的创作风格。‘狂’有三个特点:其一是‘率意超狂、无惜是非’。意思是,创作立意已决,大胆落墨,纵情写意,一气呵成,不加修饰,真正达到自我抒情。其二是‘奇怪’。意思是下笔结体让人不易捉摸,乱到让人不知道它是几笔完成、几画组成;笔画减到无可再减,达到‘略有点画’。其三是‘可畏’。狂草作品扑面而来的是惊骇霸捍的气质,让观者感到一种心灵上的震撼。”
达到“狂”的境界是相当不容易的。它首先要求创作者具备坚实的传统功力、广泛的草书知识、丰富的美学思想、强烈的创作意识及精熟的应变技巧。创作时还必须能够做到“胆大于法、气大于技、情大于书”。
震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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