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比。对比的形式观,来自对立统一的原理。经营位置,如果横平竖直,字字独立,行行平行,也便没有对比可言。由于长久以来积累的审美惯力,当人们看到上下左右的均衡的布局时,总觉得这是符合传统的。而那些开合、起伏较大的构图,则往往敌视为非传统。这完全是一种反正。中国的传统美学讲究自然,它有秩序,但决不是横平竖直的秩序,而是指变化符合道理。相反,倒是西方人多用几何的形式。中国传统的园林曲径通幽,无序而有致,西方的园林可能是对称、均衡的构划。对比在书法章法中主要表现为疏与密、聚与散、粗与细、正与欹、静与动、虚与实、开与合等矛盾的对立统一。我们可以在历代书法的一些杰作或某些作品的局部体会对比的形式感。如颜真卿《裴将军诗》(传)表现正与歌、粗与细、静与动,苏东坡《黄州寒食诗》表现疏与密、大与小,米芾《戎薛帖》表现动与静(一半行书、一半草书),孙过庭《书谱》某些局部出现的聚与散(书家在创作时可能无意于此),怀素《自叙帖》部分的开与合等等。
具体而言,每字的重心线如果均为平行而平稳、间距相等,每行的中轴线也并行均等,此章法即属平庸之作。每字的重心线方向不一,每行的中轴线也非一直到底,则会有两种结果:大乱或大顺。不合营构之理而波动起伏,势必大乱;正侧顾盼有致,变而有序,才可大顺。祝允明的某些作品、扬州八怪之一黄慎的草书,杂乱无章,不合章法之理;近人赵之谦、徐生翁的某些行草作品,构图奇险,却又平静舒心,即属大顺。
2.呼应。章法中追求对比,目的在于形式的丰富。但对比须讲究呼应,如首行起始重、末尾轻,第二行则可起首轻、末尾重;首字上倾,接下去可正或下倾,参差行事……就总体而言,呼应不能过分均衡,过分均衡则匠。
3.用反原则。中国艺术讲究格调。所谓格调,即能超越常法者是也。譬如说虚实这对矛盾,虚处淡雅,实处充盈,这是一般的解释。而实处皆虚、虚处皆实,便是用反原则。章法营构中,萧疏清朗,并非似一盘散沙,而是实到虚境;墨色之外的空白,虚到无时,却是大有,“无画处皆成妙境”。就一般的感觉,多胜于少,有胜于无,繁胜于简,但倘能少胜于多、无胜于有、简胜于繁,说明此“少”、“无”、“简”已远远越出原本的意义,而且己经超越“多”、“有”、“繁”,到达“化”的境地。近现代书家如沈曾植、徐生翁、弘一法师、林散之等的作品深通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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