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嬉皮”闵福德
何华
早先听说英国汉学家、翻译家闵福德(John Minford),是因为他和岳丈大卫·霍克思(David Hawkes)一起翻译《红楼梦》,霍克斯译前八十回,闵福德译后四十回。当时关注的焦点都放在霍克斯身上,没去留意闵福德。
因为最近白先勇为《红楼梦》后四十回“翻案”,认为高鹗续书,不可低估,这令我联想到翻译后四十回的闵福德,便电邮询问白老师是否认识他。白老师回邮说:“我在香港遇见过Minford,我们一见面便大谈后四十回,他跟我的看法一致,大大捧后四十回,我很高兴。”看来,他俩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
于是我继续追踪闵福德,看了一些他的访谈,觉得此人经历奇特,非比寻常,是个妙人。他曾经是个嬉皮士,和传统绅士霍克斯迥然不同,但霍克斯对其大为赏识,不然的话,也不会把女儿许配给他。他觉得在城市里做教授什么的,很无趣,于是五十多岁的时候,和太太一起到法国买下一个葡萄园,过了五年逍遥日子,钱花完了,又回到大学教书。他的老嬉皮精神一直保持着,不因年纪增长而消退。闵福德今年才七十岁,看照片满头银发,比实际年龄苍老很多,这点倒是出乎意料。
闵福德的妹妹是个著名的“灵媒”,或称通灵者,她可以和死者的灵魂沟通。在西方,这是个职业,非迷信两字定论,很多人来找她和死去的亲人交流。因为她很有名,大概也很“灵”吧,生意很好,收费很贵。“妹妹赚的钱比我多”,闵福德承认。他可能受到妹妹的影响,或者他们家族基因就有通灵的秉性,闵福德相信翻译工作其实类似灵媒。譬如说,他翻译《红楼梦》,似乎可以和死去两百多年的曹雪芹交流,进入到他的心灵世界,替他代言。这个观点有点类似投胎转世。闵福德认为这是他自己的经验之谈,他也从来不相信什么翻译理论。他自嘲自己“不讲理”,在翻译界已经“臭名昭著”。
我们进一步推想,当一种媒介转化成另一种媒介,如果其过程几乎没有损耗,或者说看不出转化痕迹,达到“化境”,那就应该类似灵媒的感觉。孙道临为电影《哈姆雷特》配音,就是一个例子,孙道临简直就是哈姆雷特的化身,就像哈姆雷特本人在说话。
除了霍克斯,柳存仁对他的影响也很大。他1976年赋闲在家,翻译,弹琴,和两个孩子玩(与第一任妻子所生),就是不愿找一份正式工作,他的母亲犯愁了。一天,母亲看到澳洲国立大学招聘讲师的广告,就替儿子写信去问。闵福德不抱希望,因为他没有博士学位。结果信转到柳存仁手上,他得知闵福德和未来的岳父正在翻译《红楼梦》,就给霍克斯写信,安排好一切,让闵福德来跟他读博士。他实在幸运,第一个恩师成了他的岳父,第二个恩师柳存仁则把他“当儿子般看待”。
闵福德跟随柳存仁时,他俩花半年时间研习宋词,“每个星期三下午他都给我朗诵宋词,而且往往热泪盈眶,我也难以自已。他每次都分给我半个苹果,也常常引用《易经》内的字句鼓励我。”这或许为他后来花12年翻译《易经》种下了远因。
闵福德还翻译了《聊斋》和《易经》。他认为《易经》是一本非常奇特的书,过去四十年来,他面对一些重大决定时都会参考它。“我不是用《易经》来占卜,而是遇到问题就查询一下易经八卦,看看卦象里所包含的哲学理念和建议,从而在行动时予以借鉴。”很多年前,物理学家兼诗人黄克孙翻译过《易经》,他特别避开十翼,而只用原来的经文。据我所知,黄先生会用《易经》占卜算命,但轻易不肯演示,怕泄露天机吧?
闵福德和香港有缘,曾在香港多所大学任教过,并极力推动香港文学的翻译。他认为刘以鬯的《酒徒》是最好的香港文学。他也欣赏西西的《缝熊志》,称它为“后现代志怪小说”。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