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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比赛,我受不了

(2014-10-06 17: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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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别比赛,我受不了

中国好声音第三季出现了一个奇特的人物——维吾尔族歌手帕尔哈提。喜欢他声音的,只要他一开口,随便唱什么,总是叫好;不喜欢他的,觉得那就是鸭子嘎嘎叫。最终他还是受到四位老师和媒体评委的认可,拿下汪峰组冠军。他在和另一位人气歌手耿斯汉对决中,输者耿斯汉哭成那样,看了让人不解。不管他哭的原因多么「复杂」,都显得小题大做了,把问题复杂化了。平心而论,耿斯汉有嗓子有青春也有干劲,但仅有这些是不够的,「唱歌」最终是要达到「歌唱」的目的,如何翻转这两个字,全靠修养与境界。同是唱摇滚的,第一季总冠军梁博要比耿斯汉沉稳冷静得多,梁博能把嘶喊的摇滚唱出苍茫哀婉之境,这就厉害了。而且,梁博对输赢看得很淡,如贾母夸李纨所言「她有的时候是这么着,没的时候她也是这么着」。
回头再说帕尔哈提,网上有人拿他和鲍勃·迪伦、伦纳德·科恩比较,暂且不管这个比附是否得当,至少帕叔的人格境界是一流的。耿斯汉败北,「仰天长哭」,帕叔三分不忍七分内疚,他说了两句朴实、真实的话:「我现在愿意唱二三十首歌,没问题。别比赛,我受不了,真的。」这是三季好声音以来,我听到的最了不起的感言。帕叔喜欢音乐喜欢唱歌,不喜欢比赛,反讽的是他毕竟来参加比赛了,他也只有切身参加了比赛,才能体会出比赛的残酷,人生就是这样的悖论。我不会因为他的人格而无限度赞美他的声音,帕叔就是一个有辨识度的、懂得把自己的情感融入歌曲里的沧桑型歌手,流行歌坛多一个帕叔,很好呀,仅此而已。

相对于帕叔的公鸭嗓,杨坤组的冠军余枫则雅俗共赏,唱作俱佳,歌声与舞蹈合二为一浑然天成,类似迈克尔杰克逊的舞步走得俏丽,脚上功夫老道,手上的麦克风也耍得好。总之,Treasure这首歌被他唱绝了。可是余枫也能坐下来唱「无所谓」,不用太多的肢体语言,仅凭声音打动你。22岁的余枫,未来不可限量。

如果我们把「好声音」的范畴从声乐扩大到器乐——本该如此,倒不难举出一些典范实例。《世说新语》载:王子猷一向听说桓子野笛子吹得好,只是两人不相识,无缘一饱耳福。有一天,王子猷在船上,桓子野于岸上过,有人就对王子猷说,岸上那辆车里坐的人就是桓子野。王子猷就请人去传话:「闻君善吹笛,试为我一奏。」桓当时「已显贵」,可不是走街串巷的卖艺人,当然不会轻易为人吹奏,可对王的要求,他还是爽快答应了,因为桓子野「素闻王名」,对王的人品很是景仰。于是,桓下车为王压笛,为作三调。「弄毕,便上车去,客主不交一言。」
妙的是王桓两人不交一言,你上你的车,我行我的船,这就是魏晋风流!我们可以设想,桓子野的笛声,一定惊天地泣鬼神,哪里需要去参加什么比赛,天地自有公论和评判。
王子猷若听到中国好声音,一定偷笑,心里嘀咕:「别比赛,我受不了。」王的「受不了」与帕叔的「受不了」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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