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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种补,补钱还是补券?

(2012-06-19 16:15:14)
标签:

种粮补

种子法

分类: 民生话题

  杨青平

  “种粮补,良种补,种粮补补钱,良种补补券。”这话城里人听起来像绕口令,而农民说起来却字字清。

  “种粮补补钱”,也叫“种粮直补”,就是把钱直接补给农民。“良种补补券”没有把钱直接补给农民,给农民的是券,农民凭券购种。

  “种粮补补钱”,没有一个农民有意见。“良种补补券”,农民却意见不小。农民说,凭券购种购的是县里指定的品种,俺农民没有选择品种的自主权。

  搁在三十年前,农民科学种田水平低,哪个品种好,哪个品种不好,确实需要县里指定。而如今,农民对品种的识别能力甚至超过一些干部,所以《种子法》规定:“种子使用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其实,县里并没有“非法”干预,而是出于好心,利用手中掌握的良种补贴款,进行“合法”干预。干预的方法,并非随意指定,而是实行品种招标,以期在众多品种中选出最好的、最适合当地的品种。招标的过程是公开的,可是招标的结果却并非都是农民期待的品种。于是,县里出于好心却没有把好事办好。

  品种招标存在四个问题:一、地方保护主义。本县本市培育繁育的品种往往能中标,这样,良种补贴款就可以肥水不流外人田。二、新品种往往落选。培育一个新品种需要七八年时间,投入很大,品种刚育成时种子量少,所以价格就偏高。正是因为价格偏高,往往不能中标。这不仅影响新品种的推广,也影响当地产量持续提高。三、影响种子供应。每年招一次标,对于投标的种子公司来说,中不中标、供种量多少都是不确定的,而种子繁育需要提前二三年做准备,所以宁肯少繁育,不肯多繁育。少繁育只是利润减少,而多繁育则可能积压赔钱。四、形成市场垄断。招标导致垄断,垄断不利于种业发展。种子市场本来需要竞争的,而在招标下的竞争,不是竞相争取农民,而是竞相争取招标者;种子本来需要宣传的,如今不是向农民宣传,而是向招标者宣传。长此下去,育种行业堪忧。

  良种补贴是一项惠农政策,是补钱还是补券,应当尊重农民的意愿。全国绝大多数地方都是把钱直接补给农民,不搞种子招标,让农民自主选购品种。这不仅是农民的愿望,也是众多科研单位和种子公司的愿望。

  像种粮直补那样,实行良种直补,还有一个很好的作用,那就是省掉了大量印制购种券的费用,也减轻了县、乡、村三级干部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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