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

(2022-11-24 10:55:27)
标签:

工程律师

建设工程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天津建设工程律师

天津建筑工程律师

分类: 建筑工程律师
---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 李永刚、李洋

 河北省建委发布通知,在保定、邢台两市开展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方案,评价范围为试点行政区域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评价和已交付使用工程项目的后续质量评价,在突出施工结果质量评价的同时,注重施工过程的质量评价。

 在评价内容上,将根据《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工作实施手册(试行)》开展评价,主要包括区域质量综合评价、实体质量评价、用户满意度评价等关键指标。评价方式由试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保障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可以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聘请专家等方式进行质量评价工作。

        想要了解更多工程法律资讯,请关注我们。

        作者声明:本文系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作品,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本文转载自“建设工程项目天津律师服务网www.gongchengtj.com/       

        作者电话:李永刚律师:18522638812;李洋律师:18502203112想要了解更多工程法律资讯,请关注我们。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