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专题|九有股份600462索赔提示

2025年6月16日,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九有股份)披露,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ST九有及相关人员违法事实如下:
一、*ST九有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二、*ST九有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并处850万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21年4月28日至2024年12月20日期间买入九有股份600462,且在2024年12月20日(含)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或可依法主张赔偿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重大性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具体的流程如下:
可移步关注公众~号“金融法律实务评论”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