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广东榕泰索赔提示

(2023-08-03 11:06:38)

20234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这是广东榕泰第二次被处罚。此前,于2021513日,广东榕泰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

针对第二次行政处罚,经查明,广东榕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广东榕泰2021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21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在202111日至630日期间,广东榕泰与关联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多起,广东榕泰未在2021年半年报中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此外,2021724日,广东榕泰披露的对上交所的回复,“关于资金占用及偿还情况”部分问题的回复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虚假记载。

二、广东榕泰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及进展情况。2021118日至1224日期间,广东榕泰知悉与河北银行等银行的诉讼情况并收到相关诉讼文书,涉案金额合计56,020万元,但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情况,迟至20211231日才披露。

综合上述两项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广东榕泰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

1)在2019423日至2020521日期间买入广东榕泰股票600589,并且在202052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

2)在202111日至在20221228日期间买入广东榕泰股票600589,并且在2022122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

以上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可移步关注公众~号“金融法律实务评论”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

5、收款账号广东榕泰索赔提示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