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索赔提示
2023年8月2日,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扬子新材)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39号)。
2022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经查明,扬子新材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扬子新材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扬子新材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对扬子新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综合报告线索、配合调查、积极整改等情况,中国证监会拟处罚450万元。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的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19年4月29日至2022年12月29日之间买入扬子新材股票(002652),并且在2022年12月30日(含)卖出及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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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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