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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闹离婚者,有夫妻反目,也有能维持良好甚而深厚的友谊缘分的。
那些以能跟离异配偶一直维系纯厚感情与关系为极大安慰者,除了表示对自己曾作的选择予以尊重之外,想必是彼此对造成疏离的错误,都予以谅解。
一些佳偶之所以不能再生活在一起,有可能是他们对夫妻情义看得太严重、太挑剔、太执着,不容许它有沙石、有污点、有瑕疵。故此,当婚姻出现裂痕之后,即使事后依然谅解,却不愿意再缝合起来,此所谓宁为玉碎、不作瓦全。
另外一些配偶,离异后反目成仇,也不一定是无情的表示,有可能是对感情过分紧张之故。
因为如果可以把配偶视作普通朋友一般相处与看待,就未必需要作仳离了。惟其因爱对方而不能接受他的谬误,始会有恨。
今时今日在大太阳下,怎还会有绝交这回事?谁不是把良心遮遮掩掩,嬉皮笑脸,惺惺作态,人前热烈招呼,谈笑依然,回头再把对方陷害或数臭?犯得着公然宣布断绝邦交,声言由爱变恨,落得个风度不足的恶名,还要承接更多敌人。
肯如此黑白分明,斩钉截铁,也算是性情中人了。
对自己曾付予过真心诚意的人,其实并不容易装模作样,反而是实斧实鑿的孰不可忍,各行各路更见直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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