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虚构
罚款单·血汗钱
洪砾漠
我手头保存一份交通警察弄的罚款收据(即罚款单),已经8个多月了,破损了。然而,我不愿将这份罚款单丢弃,因为它与我的一次愤懑心情有关。
2017年5月14日下午4点多钟,我骑车驶出溇东宾馆的院子,拐上县府街,转入太平南路,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我想早点回家弄一顿可口的晚餐吃下去,以便消除我的愤懑心情。我就骑车沿太平南路东侧的人行道逆向行驶了大约2米远,就被一个身穿警服的男交通警察拦截住了。他将我和另外两个骑车逆向行驶的中年妇女送到十字路口西侧的道路边缘。我脑海里仍在回现着这天下午在溇东宾馆1号楼四楼会议室召开的××市××协会第八次代表大会的情景。名义上说的“代表大会”实际仅有79人到会。会议开始时,主持会议的×××恬不知耻地说:“本次大会应到79人,实到79人,符合法定人数,现在开会……”我坐在稀稀疏疏的人员占据的会场里,在心里觉得难受(因为大多数人们已经不热心文艺了),对于主持人刚才的话嗤之以鼻。应到人数哪里是79人?实到人数79人,我相信这是真的。但这79个人当中,如果跛脚老头王茂林昨夜没有听我的奉劝,他今天可能不会让儿媳妇驾车而护送到会场,出席会议的人就要少一个人……宋江将晁盖算在梁山县水浒寨一百零八将之外……
交通警察(男)要求我出示身份证件,我向他解释:我今天出门忘记了带上身份证件……交通警察出具3份罚款收据,分别交给我们三个骑车逆向行驶的人……两个中年妇女没有出示身份证件,但向交警交了20元人民币,拿着罚款单走了。她俩刚骑上车就将罚款单丢了。我向交通警交了20元人民币(纸币),拿到罚款单,却将它装入了上衣口袋……我想起蒲松龄短篇小说《狼》: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遇两狼,缀行甚远……
最近一个月以来,我经常骑车路过见诚自行车有限公司的院子的南门。索要工钱的农民工们常常堵塞自行车道和人行道……他们向公司讨要他们称作“血汗钱”的工钱……我与他们是同类,想起8个多月前的一次骑车逆向行驶而致的罚款20元人民币也是我的血汗钱。如果交通警察们长期坚持在街道上引导人们骑车顺向行驶,我想我也许早就改掉了骑车逆向行驶的毛病。
交警禁止人们骑车逆向行驶,人们也应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这都是法制社会里人们的常识。然而,积习使人们忘记了交通规则,往往依然骑车逆向行驶……拖欠农民工的血汗钱的企业和老板呢?……我们距离法制社会还非常遥远啊!
我常常瞧着保存了八个多月的罚款收据,神思飞扬,好像“精骛八极,心游万仞”一样。
2018年1月16日下午,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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