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造假盛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券商荐而不保,现在恐怕要彻底改变了。
对保荐人而言,责任更加重大,惩治也更加严厉。发行人相关信息及财务数据不得随意更改。审核过程中,发现发行人申请材料中记载的信息自相矛盾、或就同一事实前后存在不同表述且有实质性差异的,中国证监会将中止审核,并在12个月内不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推荐的发行申请。12个月不受理相比券商来说稍轻。
对券商而言,惩治措施已经较为严酷,发行人、中介机构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及相关法律文书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移交稽查部门查处,被稽查立案的,暂停受理相关中介机构推荐的发行申请;查证属实的,自确认之日起36个月内不再受理该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并依法追究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人责任。停止三个月受理股票发行申请,意味着投行全军覆没,很有可能导致投行业务全面沦丧,重罚才能改变券商侥幸心理,不敢明目张胆的助涨发行人造假上市。
在过往,即使发行人出现业绩大幅下滑,证监会也不一定全面核查,更不用说全部立案了,往往让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存在侥幸能逃脱的心里,而现在不行了,发行人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或上市当年即亏损的,中国证监会将自确认之日起即暂不受理相关保荐机构推荐的发行申请,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一旦业绩下滑超过50%,不分原因,立即暂停受理该保荐机构推荐的发行申请,这是很要紧的一招,能让中介机构彻底放弃侥幸心态。
证监会除了加重对保荐人惩处力度以外,更赋予券商更大的责任,证监会审核只做形式审核,不做实质性审核,但要求券商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发行条件做出专业判断,并确保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从新股意见稿中可以看出,保荐人只荐不保的时代结束了,责任也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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