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5月23日披露,高新技术资格被取消,公司被认定前三年研发费用归集不合理、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需在今年5月30日前补缴税款2785万余元。而在去年9月底,贝因美就因为被监管部门查实高新资格“掺假”而被追缴2008年、2009年税款共5892.7万元。
据介绍,国家审计署认定贝因美在2008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时,前三年实际投入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仅为0.65%;且申报的发明专利与其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不直接相关。
伴随“伪高新”事件,贝因美负面消息不断,9个月内连续两任董事长辞职,部分股东匆忙低价抛售股份。其中4月23日和26日就发生三起大宗交易,成交金额达到1.16亿元,折价率在11.40%和11.63%不等。
根据规定,贝因美五年内不能再申请“高新”资格,所得税率恢复到25%,也丧失了土地、政策扶持等方面的优惠,这将严重影响贝因美未来的经营业绩。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国家级高新技术资质的企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的企业,近三年的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不低于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发行人假冒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是利用国家鼓励高新产业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培育技术种子企业的初衷,把他作为敲开资本市场的一块金砖,实则是一种典型的欺诈行为。 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严重的扰乱了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泛滥的高新资质造假,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获得高新技术资质的企业,企业所得税从25%减为15%,动辄占到企业利润的10%,对于亟需扮靓业绩上市圈钱和再融资圈钱的企业而言,具有巨大的诱惑力,导致很多企业铤而走险。 高新技术资质不仅在税收方面享受优惠,而且在投融资,土地和工商等方面得到实惠。
因此假高新资质远远不止贝因美一家,有统计表明在创业板中假高新技术资质有近15%。
造成假高新泛滥的原因,税务和科技部门难辞其咎,证监会的形式审核不严格,只对文本的格式是否正确进行审核,而不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中介机构更是没有诚信为了发行人能更好的通过,为了获得更高的发行价包庇甚至纵容发行人虚构高新技术资质,发行人就更不要说了,一纸假证明不仅有助于圈钱成功,更能圈到多更多的钱。
但纸总是包不住火,一旦暴露,股价将直线下跌,以贝因美为例,从42元跌倒现在20余元,1.6万投资者目前就损失惨重,更为不耻的是,原始股东们提前套现跑路,而且后面五年不得申请高新技术资格,每年影响公司利润在4000万元左右,在融资土地方面也面临调整,进一步影响公司业绩,股价难保不再下滑。
根据相关规定,发行人有虚假陈述,欺骗上市的行为,理应受到证监会的严惩,但可惜,证监会到目前为止,还未对其进行查处,笔者觉得,乱世当用重典,可以参照香港兆丰国际案例,立即暂停贝因美的股票交易,并冻结贝因美相关资产作为赔偿投资者的资金来源。对保荐人和承销商平安证券,(平安证券可谓劣迹斑斑)保代谢运和曹玉江,持续督导赵宏参照兆丰国际案例,应该取消其承销和保荐资格,并处以巨额罚款,诫勉谈话啊,警示函啊就通通免谈,只有严惩贝因美相关机构和人员才能杀一儆百,有效杜绝高新资质的造假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
证监会应立即暂停贝因美的股票交易,冻结中介机构和贝因美的相关资产,作为赔偿投资者的资金来源!
证监会保护局应积极与司法机关协调,并同贝因美的公众投资者联系,协商投资者索赔事宜,真正成为投资者的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