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部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2013-06-27 11:26:10)
一、出卷和印卷:在6月29日(星期五)前完成出卷、审卷工作,交付打印。
二、监考工作:(考试时间7月4日)
年级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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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老师 |
考试时间 |
监考老师 |
考试时间 |
监考老师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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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班 |
燕红 |
9:00-10:00 |
家镜 |
下午14:20-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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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班 |
桂常 |
斯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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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班 |
爱群 |
9:00-10:20 |
丽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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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班 |
艳红 |
泽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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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班 |
丽玲 |
8:30-10:00 |
耀锋 |
上午10:30-11:50 |
翠红 |
14:30-15:30 |
三2班 |
丽贤 |
翠红 |
耀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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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1班 |
秀颖 |
8:20-10:00 |
秀娟 |
燕芳 |
14:30-1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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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班 |
秋兰 |
燕芳 |
秀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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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1班 |
危嘉 |
8:00-10:00 |
月鸣 |
10:30-11:50 |
玉珊 |
14:30-15:50 |
五2班 |
惠冰 |
玉珊 |
月鸣 |
班主任与科任注意:
7月3日布置试室:1、教室打扫干净,清洁工具有序摆放;2、桌椅尽教室长度拉开距离;3、杂物清理完毕,讲台不摆放任何物品;3、窗帘收拢整齐;4、英语老师提早检查录音机质量,把录音机放置教室。
监考员注意:
1、各科考试提前10分钟进入试室,要求学生把所有学习用品有序摆放讲台前;
2、考前保密措施:所有试卷袋学生面前当面拆封。
3、开考前讲述考场规则,严肃考风考纪;
4、在黑板上写出各科考试的时间,开考前5分钟把试卷发到考生手中,并指导学生把名字写在密封线内。
5、考试终了前15分钟需提醒考生注意时间。
6、考试时间结束请学生停笔,带齐文具离开试室,不得带走草稿纸(收回)。
7、考试结束后,请认真清点试份数时,把试卷装订,按小号到大号的顺序平均分三叠装订,填写考试记录,整齐交到文档室。
8、考试当天,监考老师根据考卷要求读好语文听力题,准时播放英语听力录音带。
二、考前准备:
王春明、江全娣、范洁芳:
1、准备各班《学生考场守则》和“考场情况登记”。
2、分发试卷;
3、考试当天,7:40分到校,提早开文档室让老师取卷;
4、准备各班草稿纸;
5、收好整理老师交上来的考卷,分科组分箱装好,放置卫生室;
4、打铃。
蓝明标主任:
7月27日下午14:30分到区教研室领取英语听力带,交到江全江全娣老师保管,试卷由印刷厂直接送达。
三、评卷老师:(时间:7月5日早上8:15分 )
语文:徐丽贤、陈爱群、邝艳、江桂常、江燕红、陈秀颖、吴秋兰邵丽玲、危嘉、刘惠冰、王婉红、王春明(地点:二1班)
数学:江丽姗、江耀锋、黄玉珊(地点二2班多)
英语:梁燕芳、邵月鸣、江翠红(地点:二2班)
三、监考要求:
1、严肃监考,不能让一个学生作弊,宣读考场规则。
2、一年级考试读一题,做一题。二年级考试学生做题前,教师读一次大题目。
3、语文听力题要先提醒学生认真默读题目,然后根据题目专心听老师读文章,并回答听力问题。
4、英语老师准备录音机考听力题。
四、评卷要求:
1、准时到达评卷现场;
2、用心、安静评卷,勿大声喧哗,准确打分,评分时保持卷面的整洁,勿潦草;(学生需要回校评卷)
3、语文作文评分由两位老师一同评分;
4、统计试卷分数,仔细核对,避免错漏;
5、在电脑上输入各科分数;
6、组长填写试卷抽样分析表。
五、科任老师:
1、自行评卷,统计入册,成绩交文档室,填写《育才学校学科质量分析表》(详情见《期末工作安排表》)。
2、填写《期末考试答题情况分析表》与《试题命题质量分析表》。(ycxx008@163.com)
六、科组长:
1、学校质量分析表电子表格与纸质文稿;
2、收齐《期末考试答题情况分析表》与《试题命题质量分析表》,质量把关,打包发送至ycxx008@163.com;
3、到文档室填写小学成绩统计表。
小学期末测试考生守则
一、提前进入考试室,除必要的文具,如规定型号的计算器、铅笔、钢笔、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二、考生在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考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试期间,考生除因突发疾病经主考同意或交卷两种情况可离开试室外,不得以其他理由离开试室。
三、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
四、必须在规定的地方答题。
五、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缺页、空白等问题时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予以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禁止使用涂改液、改正纸、改正带、透明胶。
七、试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在试室外逗留。
八、考试中,不准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作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换卷、冒名顶替、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答题卡。交卷后,不得在考室逗留、谈论。
九、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把试卷反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回收点齐后,有秩序地离开试室。试卷和草稿纸均不准带走。
十、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试室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做出处理。
十一、违反上述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考生,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扣分、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考试资格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