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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重要人重要?为12元过路费救护车停车理论24分钟

(2016-12-16 18: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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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天涯舆情分析师陈凯



  近日,在四川乐山发生一起因12元高速通行费的争执,救护车在收费站滞留24分钟的舆情事件,引发网友热议。据了解,事件发生在12月11日的乐山市夹江县,下午3点多时,一辆救护车载着危重病人从木城往夹江县城,在通过夹江南收费站时,收费站工作人员要求120救护车缴纳过路费,而司机认为按照惯例,抢救病人时应当免费通行,引起双方争执,导致120救护车在收费站长时间滞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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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高速收费站的监控显示12月11日14时41分,一辆车牌号为川LLZ120的夹江县中医院救护车载着病人驶入收费站,收费显示应该缴纳12元过路费。因车上有车祸病人,救护车驾驶员要求收费员免费放行,但收费员要求救护车按规定缴纳通行费,双方各执己见,僵持了二十多分钟,直到15时05分,在病人家属缴纳费用之后才被放行。事件引发了网民热议,网民争议的焦点主要在四个方面:


1、救人是第一位的,司机、收费员、病人家属三方都不该在小事上拖延这么久


  A霞霞:司机不称职。不管拉的病号病情严重不严重也不能为了12块钱在高速收费口耽搁将近半小时吧?为他人不负责任。

  有态度网友06tL67:我觉得不管怎样,这12块钱无论谁出都可以,救人先,等到后面来反映这个事,这是做人态度和人与人之间相互帮助的一面。

  昵称再炫也有备注:就是有人在乎那几十块钱,收费的在乎,司机在乎,家属在过了二十分钟后才掏的钱不也是在乎的表现吗。

  残存记忆的张新磊:充分说明金钱至上,任何事务在钱面前,都略逊一筹;收费站的可以为了12元钱,罔顾人命,医院的可以为了12元钱拖延时间,病人看了,想活命还得自己掏钱啊!

  欧巴桑的伤心粉:医院出车,120出车费患者家属必须出 ,不出钱医院不会免费接病人。医院却又想过高速不收费,高速收费站觉得医院救护车收患者家属钱出车却不想给过路费......总之,都有问题!但是目前没有什么人能解决,个人认为可以收费,一视同仁,但可以优先考虑先让急症患者救护车过一下。


  2、病人乘坐救护车已负担高额费用,过路费自然要医院承担,不应道德绑架收费站


  路边街角:看起来很为病人着急,但这也只是个借口,足见对人的尊重程度低到何种地步!你救护车既然收了病人的费,凭什么要求高速免费?

  菜鸟奶爸:如果救护车是公益的就赞成免费,但是救护车起步价都是一两百,再远一点还要根据距离加钱,既然收了钱就应该给过路费,还好意思拿抢救病人说事儿。如果怕耽误给钱那两分钟完全可以安装一个ETC。

  男人的累:救护车为什么就该免费?如果医院真的是觉得收费时间耽误救治病人或伤者的话,那么他就该每车必备ETC卡,这个暴利的医院为了12块的过路费而漠视病人安危的作法不光是道歉和遣责就能了事,主管部门应该有态度。

  真-李丹青:医院是免费的吗?救护车是免费的吗?如果是,那么高速路也应该给救护车免费通行,如果不是,凭什么让救护车免费?跟高速路的争论要不要给钱本来就是那个司机的问题,病人坐救护车都是给钱的,退一万步让病人给回钱都好过让混蛋司机在这里理论24分钟!干嘛叫救护车,就是为了抢时间,时间白白给浪费了司机配得起吗?这个新闻,救护车过失大于高速路收费站。


  3、生命至上,为争取救援时间应当对救护车免费快速放行


  网易四川省内江市手机网友:不应该出,公路是公家的,应该让利于生命。有的病人往往就分分钟错过抢救期。难到这点钱比生命更重要?

  碍人怎离:不是掏不起,只是觉得无法理解,车上有病人危在旦夕,而收费站还在为12元拦住了病人,耽误病人的抢救时间。难道生命还不知12元吗?站在病人家属和病人的角度想一想,确实让人生恨。


  4、收费站按规定执行,并无明显过失


  m158****2545:既然没有一纸公文规定,那凭什么给你免费?惯例有法律效力吗?那家属也是心大,能因为十二块钱就看着司机和收费员吵了二十多分钟。

  奚中尉:国家又没明文规定,救护车高速免收费,看情况而定咯,不是什么危急病人,停下车交过路费也是应该的呀,也总不能占便宜吧?再说,交个费也不用多久啊。何必为此理论20多分钟呢?


  从网友的评论中我们能看出,网友争议的最大焦点在于,面对需要抢救的病人,因为12月的过路费问题而耽误24分钟的抢救时间,究竟是否应该?救护车司机在面对采访时也表示,高速过路费医院可以报销,但按照以往的惯例救护车在搭载急救病人后可以免费通行;收费员认为没有任何规章制度支持救护车免费通行的说法,惯例并不代表法律、制度允许,所以司机应当按规定缴费;病人家属为争取抢救时间,应当在发现两方争执的第一时间缴纳费用,而不应该在二十分钟之后才有行动。


其次,网友表示,救护车的使用费用要远远高于其他车辆,病人家属已经支付行车费用,那么高速的过路费当由司机支付,拿抢救病人的理由对收费站进行道德绑架并不合适,而且在此次事件中,若司机真为病人着想,就应在得知不能免费通过后的第一时间缴费通过,在争执二十分钟之后仍由病人家属支付通行费用,其行为让人鄙夷。如果想节省收费的时间,可以假装ETC电子收费系统。另外,还有部分网友认为应当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让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免费、优先通过,对于收费员的指责并不多。


  在本次舆情事件中,三方都有各自的处事态度,但展现给大家的却是对生命的漠视,对于规则和潜规则的争执超越了对生命应有的尊重,也许利益所占的比重并不大,但却因毫末的利益耽误了救死扶伤的24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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