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榆树•幸福城诗歌散文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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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素有“天下第一粮仓”的美誉,连续九年夺得全国粮食生产标兵县(市)殊荣,一个古老而又现代的崭新榆树呈现在世人面前。为了展示榆树“粮食之城,生态之城、活力之城、幸福之城”的城市形象,以及自然景观、历史文化、城乡风情的独特魅力,特举办金榆树·幸福城诗歌散文摄影大赛。 一、作品题材 以榆树自然景观、历史文化、城乡风情以及食、住、行、游、购、娱等为主要内容,讴歌、赞美榆树的独特魅力。 二、作品要求 (一)诗歌、散文 1. 2.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 3.参赛作品只接收电子版稿件。 4.参赛作品后面需附200字以内作者简介,包括真实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党派、联系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 (二)摄影 1.作品分类:(1)社会人文类:记录榆树的民俗风情、和谐生活。 (2)自然生态类:展示榆树的自然风光、生态环境。 (3)新闻纪实类:反映榆树各行业典型模范人物、典型事例,以及社会反响很好的新闻事件等。 2.拍摄地点: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在榆树境内创作拍摄的原创作品。 3.作品要求:(1)作品大小:数据量不小于5M,像素不得低于500万。 (2)大赛仅接受数码照片(含手机拍摄),格式要求为jpg。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图均可,组图要求为3—10张。 (3)合成及拼接照片不予参选。 (4)每幅作品电子版文件名称、作者姓名必须标注,另外附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简要说明文字,以及200字以内作者简介,包括真实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党派、联系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 三、奖项设置 诗歌、散文、摄影各设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8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和奖品。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奖牌。 四、作品使用 (一)与作品有关的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二)主办单位对入选和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有权将作品用于各种对外宣传活动、公益性广告、展览、出版以及互联网网络展示,不再另发稿酬。 (三)凡投稿参与本大赛活动者视同承认并遵守本次大赛的规定。 (四)主办单位对本届大赛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编辑出版 所有获奖作品将收入《金榆树·幸福城诗歌散文集》、《金榆树·幸福城摄影集》,由主办单位交由出版社出版发行。 六、征稿时间 自即日起开始征稿,至2013年8月31日截稿(以信箱时间为准)。 七、收稿地址 榆树市政府办公楼西201室金榆树·幸福城诗歌散文摄影大赛办公室。 联系人:王艳梅 联系电话:83808869 参赛作品电子版请发至电子信箱:jysxfc@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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