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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儿子的第一篇作文

(2012-11-22 14:34:11)
标签:

美国小学作文

美国小学英语要求

儿子的第一篇作文

儿子学写作

育儿

分类: 美国教育--小学篇

    下面这张图片是儿子Tommy平生第一篇作文。10月中旬我离开家之前他的家庭作业,要求两天完成。照片和扫描一直在我电脑里,不过我想知道一下作业交上去以后的效果,所以这篇文章迟迟没有动笔。

 

美国:儿子的第一篇作文

    从教学法的角度看,作业设计的很巧妙,整张纸画成了一个鬼,题目叫“
Guess Who?” (猜猜是谁?),让孩子们写出自己的主要特点,然后在万圣节那一天在班上挂出来由大家来猜,哪一个“鬼”是谁。哪一个“鬼”被猜出来的快就说明哪一篇作文成功。

按照儿子老师交代的英语(语文)学习进程,他们一年级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学习Phonics(自然拼音)的部分规则达到能够把书面语读出来的程度,而对于阅读理解的追求要放到二年级去。写作方面,一年级全年的目标是正楷书写字句和一些简单的作文要求。写作内容安排在明年1月份以后出现,估计这次的作文是因为有万圣节的主题内容配合所以选了这个时间,大概只是一个预热活动。

我在以前一篇博文《美国小学一年级的英语要求》里详细记录了美国学校对孩子“听、说、读、写、想”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其中写的部分要求如下:

-写作时能够考虑到读者群体和写作目的;

-能够写作一个主题(焦点);

-能够使用写作的不同进程(写作前、初稿、修改和编辑);

-能写一个描述某一种经验的简短故事;

-运用具体细节描写一个真实的人、事、物、地方或事件;

-在句尾正确使用句号、问号和感叹号;

-正确拼写3-4个字母的单词、其他高频词能够按正确读音拼写出来;

-能够正楷书写字母、单词和句子,合理留出空格。

    这个“鬼”作文的设计,把写作的最关键的要素也就是上述写作要求的第一条“读者群体和写作目的”直接推到了最前沿,同时写作主题、具体的人物细节等环节也被框定出来,这样对于孩子的起步是一个极大的帮助。孩子们要对付的就是些技术问题了,比如初稿、修改、编辑的过程,书写的工整,词汇和句子的使用等,孩子要面对的范围一下子窄了许多,第一步也就更容易迈出了。

    Tommy在上一个课后的俱乐部,每天有一个小时自生自灭的做作业时间,这篇作文自然也在那一个小时里按照他自己的理解完成了。他的作业是对是错,我一般不干预。但是这是他的第一篇作文,以前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作业,所以对于作业的要求在理解上出了偏差,他完成的“鬼”作文如下图:

       美国:儿子的第一篇作文

    老师的作业要求里是提到写作完成后可以涂颜色美化,可以创造发挥。估计Tommy到目前为止的作业都有涂颜色的工作,所以这一点他做起来很自然。但是呢,老师给的原图“鬼”的身上有四行写字的地方,被Tommy涂上了两行红色两行黑色的装饰,红色还罢了,黑色部分就把底下写的字完全盖住了,这样写作的基本交际功能被完全扼杀,根本看不到他写了什么,更谈不上任何写作技巧了。显然,他还没有能够建立起书面语交际的基本感念,没有意识到写出来的东西是要给别人看的。

    好在妈妈会画画,找来硬纸又照样子画了一个“鬼”,连那四行写字的横格也画上。虽然Tommy老大的不愿意,最终还是同意把作文从新做一遍。

 

美国:儿子的第一篇作文

    
这次我就有机会看到他是怎么打草稿的了,虽然字写得有些歪歪扭扭,人倒是挺认真的。

 

美国:儿子的第一篇作文
   美国:儿子的第一篇作文

    打好草稿,再抄到“鬼”的作业纸上,也还算工整

 

美国:儿子的第一篇作文

    学校的学生,受老师的影响极大。老师布置作业时提到一些可以写的内容,然后给了下面印出的几句例句,结果儿子的前三句话就是把老师例句里的第一句拆开来说了而已。其实老师的这一句话或许是随手写来的,使用了“
with”这样的介词结果形成了一个复杂句,这本是英语写作水平成熟的标志。可是到了孩子这里这样的复杂句恐怕就控制不了了,拆成简单句来写应该说是有效的成功策略。

美国:儿子的第一篇作文

用头发眼睛的颜色来辨别人,这不是中国的文化习惯,可是在英语里就太常见了。不过Tommy班上亚裔过半,这个办法并不承载多少有效的交际信息。最后一句“very tall”(个子高)算是儿子在我的启发下写上的,是这篇作文最关键的交际信息。事实上,如果要有效表达一条让读者完全没有误解的个人信息,应该说成“个子最高的”,儿子正好有这么一条独到的信息,使得这篇作文的核心任务容易完成了。“Tallest”这个表达我听他说过,我在草稿上写下来也是进一步试探他是否掌握这个用法,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其实语言里的语法就是这样,是服务于交际的,正确的语法使用只是为了更准确更有效地表达某个特定意思。就像汉语为母语的人使用汉语的“最字句”并不需要特别去学,在口头语言习得过程中已经掌握,而学汉语的外国人就需要花一些功夫去学习了。关键是第二语言里的语法不应该被从有实际意义的交际中抽出来,变成一些抽象的条条框框去学。

简单的作文写完,到了涂颜色做装饰的环节Tommy就显得自信多了。因为开始舍不得放弃那幅看不见文字的作业,我们跟他谈了点条件,装饰部分专门去买了带彩色荧光的胶由妈妈带着他一起做。完成后的作业因为有大人帮着修饰过,应该说是非常漂亮的一份了。

美国:儿子的第一篇作文

我回到美国后立即就问儿子这篇作业的情况。他告诉我老师的评价是“Excellent”(优秀的),而且只有两个同学得到这样的评价。老师具体怎么说这个有点无从考证,我更关心的是作文表达效果,就问他其他同学可以很快猜到是你吗。结果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儿子非常的失望。答案是别人是很快猜出了他,而且他还指名道姓地谴责了一个同学,说他很快猜到后告诉了别人,按规则他不应该告诉别人的。从他的失望表情我就换了一个角度问他,有别人的作文猜不出是谁的吗?结果这次Tommy是绝对羡慕的表情,说有某某人的,大家围着猜了很久很久才猜出来。没想到这样围着猜反而将这篇作文的小主人推到了聚光灯下,引起了儿子的羡慕。很显然,他们这个年龄的写作,也就是热热手而已。不说语言能力,就是社会经验也还差的很远,尽表现出些个非常幼稚的想法,严肃而承载有效交际意义的写作对他们来说还早着呢。

 

(后记:我很多年没有直接接触过国内小学的写作教学了,不过从种种迹象来看,跟我小时候没有什么差别,就是一条要求:工整。这个“工整”的要求又出现在两个层面上,一个是书写的工整,另一个是选题、造句、用词的“工整”。但凡跟例句范文不一致的东西命运都不会太好。这样的方法培养的就是“工匠”,可以一丝不苟地把别人的字、画刻在石碑上,却没有自己的个性,更谈不上思维的批判性和写作的创造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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