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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小学作文美国小学英语要求儿子的第一篇作文儿子学写作育儿 |
分类: 美国教育--小学篇 |
按照儿子老师交代的英语(语文)学习进程,他们一年级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学习Phonics(自然拼音)的部分规则达到能够把书面语读出来的程度,而对于阅读理解的追求要放到二年级去。写作方面,一年级全年的目标是正楷书写字句和一些简单的作文要求。写作内容安排在明年1月份以后出现,估计这次的作文是因为有万圣节的主题内容配合所以选了这个时间,大概只是一个预热活动。
我在以前一篇博文《美国小学一年级的英语要求》里详细记录了美国学校对孩子“听、说、读、写、想”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其中写的部分要求如下:
-写作时能够考虑到读者群体和写作目的;
-能够写作一个主题(焦点);
-能够使用写作的不同进程(写作前、初稿、修改和编辑);
-能写一个描述某一种经验的简短故事;
-运用具体细节描写一个真实的人、事、物、地方或事件;
-在句尾正确使用句号、问号和感叹号;
-正确拼写3-4个字母的单词、其他高频词能够按正确读音拼写出来;
-能够正楷书写字母、单词和句子,合理留出空格。
用头发眼睛的颜色来辨别人,这不是中国的文化习惯,可是在英语里就太常见了。不过Tommy班上亚裔过半,这个办法并不承载多少有效的交际信息。最后一句“very tall”(个子高)算是儿子在我的启发下写上的,是这篇作文最关键的交际信息。事实上,如果要有效表达一条让读者完全没有误解的个人信息,应该说成“个子最高的”,儿子正好有这么一条独到的信息,使得这篇作文的核心任务容易完成了。“Tallest”这个表达我听他说过,我在草稿上写下来也是进一步试探他是否掌握这个用法,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其实语言里的语法就是这样,是服务于交际的,正确的语法使用只是为了更准确更有效地表达某个特定意思。就像汉语为母语的人使用汉语的“最字句”并不需要特别去学,在口头语言习得过程中已经掌握,而学汉语的外国人就需要花一些功夫去学习了。关键是第二语言里的语法不应该被从有实际意义的交际中抽出来,变成一些抽象的条条框框去学。
简单的作文写完,到了涂颜色做装饰的环节Tommy就显得自信多了。因为开始舍不得放弃那幅看不见文字的作业,我们跟他谈了点条件,装饰部分专门去买了带彩色荧光的胶由妈妈带着他一起做。完成后的作业因为有大人帮着修饰过,应该说是非常漂亮的一份了。
我回到美国后立即就问儿子这篇作业的情况。他告诉我老师的评价是“Excellent”(优秀的),而且只有两个同学得到这样的评价。老师具体怎么说这个有点无从考证,我更关心的是作文表达效果,就问他其他同学可以很快猜到是你吗。结果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儿子非常的失望。答案是别人是很快猜出了他,而且他还指名道姓地谴责了一个同学,说他很快猜到后告诉了别人,按规则他不应该告诉别人的。从他的失望表情我就换了一个角度问他,有别人的作文猜不出是谁的吗?结果这次Tommy是绝对羡慕的表情,说有某某人的,大家围着猜了很久很久才猜出来。没想到这样围着猜反而将这篇作文的小主人推到了聚光灯下,引起了儿子的羡慕。很显然,他们这个年龄的写作,也就是热热手而已。不说语言能力,就是社会经验也还差的很远,尽表现出些个非常幼稚的想法,严肃而承载有效交际意义的写作对他们来说还早着呢。
(后记:我很多年没有直接接触过国内小学的写作教学了,不过从种种迹象来看,跟我小时候没有什么差别,就是一条要求:工整。这个“工整”的要求又出现在两个层面上,一个是书写的工整,另一个是选题、造句、用词的“工整”。但凡跟例句范文不一致的东西命运都不会太好。这样的方法培养的就是“工匠”,可以一丝不苟地把别人的字、画刻在石碑上,却没有自己的个性,更谈不上思维的批判性和写作的创造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