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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简史》知识点梳理(二)

(2015-10-27 21: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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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教育

专业发展

分类: 阅读感悟及专业发展

第四章——孔子:第一位老师

1.孔子与六经

孔子,是创立私学的第一人,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时代的私学,讲授“六艺”,即:《诗》《书》《礼》《乐》以及《易》《春秋》这六门功课,它们构成六经。

其实,在六经之中,没有一卷是孔子所著所编所评注或编纂。早在孔子之前,六经便已经存在了,它们是孔子所继承的文化遗产。

大约从公元前七世纪起,周朝的封建统治开始没落,皇族子弟的教师,以及有些皇族成员本人都散落民间,以教授经书为生,有的因谙习礼仪而成为婚丧嫁娶、祭祀或其他礼仪的襄礼,这些人被称为“儒”。

2.作为教育家的孔子

孔子并不仅仅是通常意义的“儒生”。在《论语》中,我们所见的孔子的确只是一位教师,孔子希望经他教导的学生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栋梁,即所谓“成人” 。孔子说自己“述而不作”,在解释古代的典制、思想时,孔子是以自己对道德的理解取诠释古代的经书。孔子在传授经书时注入了新的东西,注入了自己的思想见解,后来形成的《十三经注疏》,其中大部分便是对六经的注疏。

这是孔子与他同时的其他儒生不同的地方,使他成为一个学派的创始人。由于这牌学者都是谙习六经的专家,因此被成为“儒家”。

3.正名

孔子不仅对经书予以新的解释,他对个人与社会、人与天、与其他人的关系也都有自己的见解。

关于社会,他认为,一个社会要想走上正轨、井然有序,首要的是“正名”。即是说,客观存在的种种事物应当与他的名字的本来含义一致起来。换句话说,每类事物有一个共同的名字,这个名字含有一定的意义。这类事物应当做到与它们名字的含义相一致,如“为君之道”。君、臣、父、子,在社会里,各有责任和义务,任何人有其名,就应当完成其责任和义务。这便是孔子主张“正名”的含义。

4.仁义

对于个人的品德,孔子强调仁和义,尤其是仁。义者宜也,即一个事物应有的样子,它是一种绝对的道德律。如果一个人遵行某些道德是为了达到不属于道德的便是“不义”,是“图利”。儒家认为,“义”和“利”是截然相反的。

“义”是一种观念形式的规范,“仁”的观念则具体得多。一个人在社会里行事为人,有他应循的义务,那是他应该做的,但是这些义务的本质应当是“爱人”,即“仁”。孔子说“仁者爱人”,一个人必须对别人存有仁爱之心,才能完成他的社会责任。因此,在《论语》里,孔子用“仁”这个字时,有时不仅指一种特定的品德,而是泛指人的所有德性,这便是“仁人”一词的含义。在这场合下,“仁”的含义是“品德完美”。

5.忠恕

“仁”的含义不仅是“忠”,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还有另一方面就是“恕”,即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两方面合起来称作“忠恕之道”,孔子认为,这就是把仁付诸实践的途径,也就是孔子所说的“仁之方”。

“忠”和“恕”的做人原则也就是“仁”的原则,因此,一个人按“忠”“恕”行事为人,也就是“仁”的实践。这种实践引导人去完成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其中就包含了“义”这种为人的品质。因此,“忠”和“恕”乃是人的道德生活的开头,也是它的完成。“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实践“仁”的方法就是这样简单。孔子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

6.知命

儒家从“义”发展出“为而无所求”的思想。人做自己所当做的,因为这是道德本身的要求,而不是由于道德要求之外的任何考虑。一个人所当做的事情,其价值就在“做”之中,而不是达到什么外在的结果。

《论语.宪问》篇里记载孔子论到自己时说“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他尽了己力之所及,而把事情的成败交付给命。“命”通常译作“命数”、“命运”或“天意”。就孔子来说,这个字的含义是“天命”或“天意”,即这是朝着一定目标前去的一股力量。到了后期儒家,“命”的含义是宇宙间一切存在的条件和一切在运动的力量。人所能做的是,竭尽己力,,成败在所不计,这种人生态度就是“知命”。按照孔子的看法,“知命”是作为君子的一个重要条件,因此他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

就是说,要认识世界存在的必然性,就是“知命”,就是个人对外在的成败利钝在所不计。若这样行事为人,在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永不失败。能够这样做,人就不必拳拳于个人得失,也不怕失败,就能保持快乐。这就是孔子何以说“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7.孔子的心灵修养

孔子对自己的灵性修养曾说:“吾十有五而至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8.孔子在中国历史上得地位

在西方,人们最熟悉的一个中国人大概就是孔子。在中国,孔子虽然家喻户晓,但他在历史上的地位却经历了巨大的变化。现在,多数中国人还是承认孔子是一位伟大的教师,但不再是唯一的夫子了。

【我的问题】

1.如何理解“命”和“天命”?可不可以理解为“命”被动(消极),“天命”主动(积极)?

2.忠恕之道,“忠”和“恕”是否可以理解为“仁”在实践中的正反两方面?

3.“天”在儒家思想中经常出现,怎样理解这个“天”?

 

第七章——儒家的理想注意流派:孟子

在儒家思想中,孟子代表了其中理想主义的一派。

1.性善说

孟子发展出了“人性本善说”。他主张人性善,并不是认为,人人生下来便是一位圣人,他承认人的本性中有些因素,本身无所谓善或恶,但如人不加以节制,他就将导致恶。孟子认为,这是人与动物共同的地方,它们反映了人里面有野兽的本能方面,但严格说来,这不是“人性”。

在《孟子.公孙丑章句上》记载,孟子说:“人皆有恻隐之心。……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只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人的本性,都有上述“四端”,若加以发展,它们便成长为孔子所强调的“四德”。得之四端乃区分人鱼野兽之所在,人只有发展德之四端,才能真正成为人。在这里,孟子回答了孔子未曾遇到的一个问题。

2.论儒家和墨家的基本不同点

按照墨子的学说,爱是没有登记、差别的;按照儒家的学说,爱是有等级、差别的。

爱家人推广到爱其他人,就啥时间孔子所说的“忠恕之道”,即“仁”的实践。在这些实践中,没有任何勉强的成分,因为人的本性就有恻隐之心,不忍看到别人受苦。

墨子则坚持爱众人与爱父母应当没有差别,不管这在实际上意味着少爱父母一点,多爱众人一点,总之,是要消弭儒家主张的有差别之爱。孟子正是鉴于这一点而责难“墨氏兼爱,是无父也。”

儒墨两家还有一个更根本的分歧:儒家认为,人顺其本性,就自然发展出仁的品德;而墨家则认为,兼爱是要靠外力加之于人的。这与儒家主张的道德必须出自人的自愿又是相互矛盾的。

3.政治哲学

孟子与亚里士多德一样,认为“人是一种政治动物”。人的各种人伦关系只有在国家和社会中才能发展。国家是一种道德体制,国家的领袖也应当是社会的道德领袖。因此,在儒家的政治哲学中,只有圣人才能成为真正的君主。孟子进一步,直接把这种理想描绘成古代曾有过的事实。

如果一个圣人成为国君,他的统治便称为“王道”。王道是“圣王之道”,霸道是依靠暴力实行统治,它们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统治。圣王之道是靠道德教诲和教育来贯彻的,霸道是以强制手段来推行的。王道的力量来自道德教化,霸道的力量来自武力。

孟子以后的中国政治哲学家都持有这种“王”和“霸”的区别。圣王遵循王道,自然竭尽所能来促进人民大众的福利,这就意味着,国家必定要建立在一个既安全的经济基础之上。经济之上更高文化的起步,只有当人人都受到适当教育,懂得人伦之道,这时,王道才能完全实现。

照孟子看来,王道不离人的本性,它是圣王循其“怜悯之心”加以发展的结果。在儒家看来,“仁”乃怜悯之心的发展结果,怜悯之心要靠实行仁爱才能发展,实行仁爱,就是“推己及人”,就是“忠恕之道”,王道乃是君王实行仁爱的结果,也是君王实行“忠恕之道”的结果。

在《尽心章句上》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这里所讲的“心”,便是“不忍人之心”,即“恻隐之心”。这是人的本性,因此,发展人的本心便是知晓人的本性。知道了人的本性,也就知道了天道。

4.神秘主义

孟子一派认为,宇宙从根本来说,是一个道德的宇宙。人间的道德原则也是流行于宇宙之中的形而上学原理,人性便是这些原理的实证。孟子和他的学派说到“天”时,就是指这个道德主宰的宇宙,懂得了这个道德主宰的宇宙,就是孟子所说的“知天”。一个人若知道了天道,他便不仅是一个国民,还是一个“天民”。

在《尽心章句上》第四节,孟子说“万物戒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换句话说,人如果充分发展人的本性,不仅可以知天,而且可以与天合一。这句话使我们看到了孟子哲学中的神秘主义成分。

了解孟子所讲的“浩然之气”,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了解孟子哲学中的神秘主义成分。【P86-87】“浩然之气”是孟子的一个专用语,孟子所讲的“气”是由人的“勇气”“士气”而来,又比武士的勇气更广泛、也更超乎世俗。武士们的气概指人与人的关系,仅仅是道德范围的事情;浩然之气则是人与宇宙的关系,它超越道德的价值,是人与宇宙融为一体的气概,因此孟子说“塞于天地之间”。

孟子认为,每个人都能在自己身上培养浩然之气,因为无非就是发挥人的自然本性,而这是人人都有的。世人只要充分发展本性,人人都可以成为圣人。“人皆可以为尧舜”,是孟子的教育思想,伺候的儒家都继承了孟子的这个思想。

【我的问题】

1.性善说中的“性”指的是人性还是本性?

 

第十三章——儒家的现实主义流派:荀子

先秦儒家中三个最重要的人物是孔子、孟子和荀子。

在儒家中间,荀子的思想与孟子的思想正好针锋相对。孟子强调个人自由,重视超越道德的价值,荀子强调社会对个人的控制,重视自然主义。

1.人的地位

荀子主张“人性恶”,这与孟子相反。事实上,荀子的理论可以称之为一种文化哲学,他的理论主旨是,一切良善和有价值的事物都是人所创造的的。价值来自文化,而文化则是人的创造性成就。因此,在宇宙中,人和天地同等重要。荀子在《天论》中说“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谓之能参。”

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在孟子看来,人要成圣,必须“知天”。荀子正相反,认为“唯圣人为不求知天。”

荀子在《天论》中提出,天、地、人构成宇宙的三个力量,它们又各有自己的作用:“列星随旋,日月递照,四时抵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这是天和地的作用。至于人的作用,则是运用天时地利,以创造自身的文化。人与天地合参,就应该恪尽职责,如果人不尽自己的职责,而想与天地合参,那只是空想。

2.关于人性的学说

按照荀子的看法,人性也应当受到教养,没有教养就不可能成善。在《性恶》篇中,荀子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在《礼论》中,探讨了人的先天和后天的关系,他说:人“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无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这是说,先天和后天同等重要,在其中实际是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性。

按孟子的说法,人生来就有仁、义、礼、智“四端”,人只要充分发展这四端,就可以成圣。而荀子的看法,人生来不仅没有善端,相反,生来就有恶端。荀子试图证明,人生来就有贪图利益和感官享受的欲望;但人又生来就有智性,使人可以成善。

3.道德的根源

人怎样能够在道德上达到善?

荀子指出,人的生存离不开社会组织。若没有在社会组织中的合作和互相支持,人不可能改善自己的生活。荀子还指出人需要在竞争中求生存。为这两项理

由,人需要社会组织,人们需要共同的行为准则,因此需要有礼。儒家都重视仪礼,荀子对此更加强调。

人生而有欲,有欲就有求,无节制必定会引起竞争,有争就有乱,乱则一事无成。先王制定礼仪,就是为了杜绝社会和思想的混乱。“礼”的作用就是规定应由的节制。凡建立起“礼”的地方,就形成道德;按“礼”而行的人就是有道德的人,违反“礼”的人就是没有道德的人。这是荀子论述道德和善起源的一个论点,它的思想基础是功利主义,和墨子的思想很接近。

荀子的另一个论据是自然和文化的区别,何为天,何为人,禽兽有父子有雌雄,这是自然。在人类社会,有父子关系、夫妻关系、这是文化和文明的产物。这不是自然的恩赐,而是人类的精神成就。人应当有社会关系和“礼”,这是区别于人和禽兽的标志。按照这个论据,人的道德不是自然产生,而是由于人的需要,这个论点和孟子的论点比较接近。

在儒家思想中,“礼”的含义十分广泛,它可以意味着仪式、礼节或社会行为准则。“礼”所起的是规范作用。但在礼仪礼节方面,“礼”就是文化教养。在这个意义上,礼净化人的感情,使他纯洁、典雅。在这方面,荀子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4.关于礼乐的学说

在儒家的仪礼中,最重要的是祭祀。在古代,这些仪礼十分普遍,其中掺杂不少迷信和神话的色彩。儒家对祭祀提出了新的解释,赋予它们新的意义。

荀子在《礼论》中说,“礼者,谨于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具善,人道毕矣。……故丧礼者,无它焉,明死生之义,送以哀敬而终周藏也。” 这是说,葬礼的作用是向生者表明人生和死亡的意义,以悲痛和尊敬来送别死者,是隆重表示人的一生的完成。这样,葬礼和祭祀已不再有宗教的意味,而完全成为诗意的表现了。

除了祀祖之外,还有其他的祭仪。为降雨而祈祷,为作重大决定而占卜,是为了重视,不是为了求以得之。

荀子还在《乐论》中阐述了音乐作为道德教育的工具作用,这是儒家对音乐的一般看法。

5.关于逻辑的理论

《荀子》书中有《正名》篇,这是儒家哲学的一个老题目。

在《正名》篇里,荀子首先阐述他对于知识的理论看法,与后期墨家的观点比较接近。他说:“所以知之在人者谓之知,知有所合谓之智。”这是说,人所赖以认知的功能称作“知”,人所赖以判断自身的认知与外部世界是否相合的功能称作“智”。认知分两部分,一是耳目,一是头脑。五官可以注意某些感官收到的印象,但如果头脑不能辨认并赋予意义,则只能说这个人无知。

关于“名”的由来及其运用。《正名》篇里说:“制名以指实,上以明贵贱,下以辨同异。”这是说,“名”的由来,一部分是伦理的需要,一部分是由于逻辑思辨的需要。

关于“名”的逻辑功用,万物各有富裕它们的名字,凡相近的事物,名称也相近;不同的事物,名称也不同。不同的现实有不同的名字,不致引起混淆。

关于“名”的逻辑分类,荀子把“名”分两类:共名、别名。共名是人进行综合思考的产物,别名是人进行分析思考的产物。

所有的名称都是人的创造,在为万物命名时,其实都是强加给它们的。

6.论其他学派的谬误

荀子认为,名家和后期墨家的思辨大部分建立在逻辑诡辩上,因而是谬误的。他就运用逻辑上“名”与“实”的关系,把这些谬误分三类:

第一类,是他所称的“惑于用名以乱名”。

第二类,是荀子所称的“惑于用实而乱名。”

第三类,是荀子所称的“惑于用名而乱实。”

【我的问题】

1.怎样理解性善论和性恶论?孟子与荀子何以提出相反的观点?

2.以上三种谬误,是说“名不副实”吗?

 

 

第十五章——儒家的形而上学

儒家赋予《易经》以宇宙论、形而上学的意义,形成之后的“易传”。“易传”与《中庸》代表了先秦儒家形而上学发展得最后阶段。这一时期儒家对形而上学的兴趣如此浓厚,以致公元三、四世纪的新道家把《易经》和《道德经》、《庄子》三部书列为“三玄”。

1.事物之“理”

     道是“易传”,也是道家认为最重要的形而上学概念。但是,“易传”中的“道”的观念和道家的“道”的观念是不同的。道家的“道”的观念是无名、不可名状的。而在“易传”的作者们心目中,道是可以名状的。而且严格说来,也只有道是可以名状的。

    道家所说的“道”是宇宙万物及其变化所由产生的那个“一”,“易传”中的道则是“多”,是统辖宇宙万物中每类事物的个别的“理”。“易传”的作者们也同样认为,使得物质坚硬的乃是坚硬之道,它可以和个别无追的剪影性分离出来,成为可以名状的形而上学原理。

    “易”既意味简易,又意味着变化,又意味着不变。变化是指万物而言,简易不变是指其中之“道”而言。事物常变,但其中的道理不变。万物是复杂的,但道是简单易明的。

2.万物生成之“道”

    各类食物各有自身的“道”以外,万物又有其共同的“道”。世上有一物生成,必定有生成该物的物质,还有该物生成的依据。前者是被动因素,是阴;后者是主动因素,是阳。万物生成需要阴阳两个因素的互相作用。因此“一阴一阳之谓道”。

    每一样事物都可以从一个意义上说是阴,从另一个意义上说是阳,这取决于它和其他事物的关系。《系辞上》所说的“一阴一阳之谓道”是酒气绝对意义上说的。

    在“易传”中有两类不同的陈述句:一类是关于宇宙和其中包含的万物,另一类则是关于《易经》本身抽象符号的体系。这两类陈述何以互相对换。《系辞下》又说,“天地之大德曰生”,它与《系辞上》所说“生生之谓易”是两种不同性质的陈述句。前者联系到宇宙,后者则联系到《易经》,但它们又是可以互换的。

3.万物变易之“道”

    “易”这个字的三重含义中有一重含义是“变化、变易”。“易传”强调的一点是:宇宙万物都处于不断变化之中。泰卦九三爻辞说:“无平不陂,无往不复。”在“易传”中,把这句爻辞看做是万物变化的公式,是万物变易只“道”。

    如果一个事物要达到生长的顶点,并且保持在生长的顶点上,它的运行就必须在所发生的地点、时间和发生的方式上都恰到好处,在《易经》的卦辞、爻辞中,称作“正”“中”。

    《易》六十四卦的排列至少包含三点意义:一,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包括自然和人生,构成一种连绵不断的自然顺序锁链。二,在这样的演化过程中,每一事物都处于向自我否定的运动之中。三,在这样的演化过程中,事物永无穷尽。

    “易传”和《老子》持守一样的看法,人若想做成一件事情,就不要奢望一帆风顺,马到成功;若想不失去已有的东西,就要从食物的反面多着想一点。另一点,谦虚、自居于下是重要的品德。“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终也。”上天之道,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为人之道也是一样:君子所求,便以自谦为终极的宗旨。

4.“中”与“和”

《中庸》对于“中”的意义做了充分的发挥。“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和”来自“中”,“中”又是调和各种心情所必需。

“和”意味着和谐,它承认不同,而把不同联合起来成为和谐一致。这种和谐需要一个条件,就是:各种不同成分之间,要有适当的比例,这就是“中”,“中”的作用就是达成“和”。

这种和谐,不仅是指人类社会,也渗透全宇宙,构成所谓“太和”。

5.“庸”与“常”

《中庸》第一章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这里提出来看似“普通”和“寻常”食物的重要性,这时《中庸》的另一个重要思想,它以“庸”来表示,意思就是“普通”和“寻常”。

吃饭喝水、人际关系、道德价值,都无非是顺乎人性,这便是“率性之谓道”。所谓精神文化、道德教育,其实就是培养“道”的意识。虽然所有的人都在不同程度上遵循“道”来生活,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充分认识这个事实。精神文化的作用就在于使人懂得他们其实是在循“道”而行,使人们懂得自己生活的意义,这和懵懂的生活,是大不一样的。精神文化能使人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以致完美的人。

因此,虽然所有的人,包括愚和不肖,都多少是在循道而行。为提高他们的觉悟,以“至善”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精神文化是十分必要的。

6.从启蒙到止于至善——明与诚

在《中庸》里,至善被成为“诚”,和“明”是连在一起的。《中庸》第二十一章说:“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就是说,人如果真正懂得了普通、寻常生活中吃喝、人际关系的重要意义,他就已经是一个圣人了。一个人如果把它领会的都付诸实践,他也是圣人了。人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懂得这些普通、寻常事的真正意义;也只有真正懂得了它们的意义,才能做的完美。

一个人如果力求完善自己,他就会看到,为此也必须同时完善他人。一个人如果不关心别人的完善,自己便不可能完善。这是因为,人要充分发展自己的天性,必须充分发展他的人际关系,也就是在社会之中。这就回到了孔、孟的传统,人要完善自己,必须实行忠恕、仁义,这就包含了帮助别人。人要想完善自己,就必须发展受自上苍的天性,帮助别人就是参与天地化育万物的工作 。一个人懂了这一切,就与天地合参,成为一体了。《中庸》所讲的“明”,便是这个意思:人做到与天地合参,便是完美。

【我的问题】

1.这部分的概念太多,容易弄混。

2.“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什么是自诚明?什么是自明诚?诚和明有什么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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