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只抽查应尽快普惠
(2013-01-24 17: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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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只抽查应尽快普惠
中纪委二次全会决定,“对官员财产进行抽查,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2013年01月23日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早已有之,年年报。的确没见过抽查之类的说法,填什么就是什么。作为一项制度,不在写得好不好,严密不严密,在有效。揭露出来的和跑了的,他们不也年年报告吗,证明他们在糊弄人。当然,执行制度的也有“不认真”,“走过场”之嫌。
我倒是认为,杀伤力这词儿又好又不好。制度要有效当然要逗硬,除了报告的事项应当而且必须如实以外,组织应当保有核查权。这无可厚非。当大面积或较大范围对抽查权有恐惧感时,问题就大了。
抽查谁不抽查谁那就是很大的权力,那是相当的大。咱们圈内的,或者头儿使个眼色,咱不抽查;平时跟咱们过不去的,咱狠狠查。这不成了设租?握有这权利的那还了得,杀伤力很快会成为杀死力。
抽查这玩意,样本取舍人为因素太多,至少做到完全客观不那么容易。与其培养一个大恐龙,不如咱们就养羊。坝子大,羊吃几口草没关系。尾大不掉的故事,在我们有着悠久历史文化的国度,那可是太多了。
现在吧,老百姓说好的,就应尽快在面上推开。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人家老百姓不信,当下恢复信任比什么都重要。不仅是抽查而是普遍的核查。让所有公职人员都享受阳光,增强钙的吸收直起腰来,而不仅仅是关在笼子里心惊胆颤,这是当然是普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