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奴隶但为公仆
(2013-01-25 14: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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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奴隶但为公仆
怎么各地年年两会都有奇谈怪论?哪年忘了,不是有个北京政协委员说,外地人素质低,不赞成放开北京户籍?一下子把全国人民都得罪了。他~的(骂人不对,咱先检讨,忍不住,还是不删),咱们不去就不去,怎么成弱智了?与此有同工之妙的是,广东人大代表表示,官员不是奴隶,不赞成财产公开(见《南方日报》——南网2013.01.25)。
按理说,咱们这社会早没奴隶啦,怎么把官员比作奴隶?有些官员不要说不是奴隶,可能是手下的奴隶一大堆,晕!
官员肯定不是奴隶。官员首先是公民,不但如此,而且是担任公职的特殊公民。公职人员担负有为公众服务的职能,要为公众服好务,他们就必须把公众委托给他们的权力行使好。正因为官员有权力,这个权力可以用来为民造福,也可以自己谋利。
官员不仅财产要公开,甚至不允许有隐私,这又不是什么新鲜事儿。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民主政治要求官员首先要是个好公民,才可以为官。不仅有纯粹意义上的道德约束,还有法律的约束。换句话说,是带有强制性的。这是公职人员公信力的来源之一。
咱们不去扯东西方意识形态的东西。那些一句两句话说不清楚。但无论如何咱们国家正在通往现代化,物质的,制度的,不是吗?一步到位实行官员财产公开,估计技术上还有难度。最近揭露出来的“房叔”,“房婶”,那个身份证这么严肃的东东,像是扑克牌似的一大堆。这些个漏洞不堵住,公开个鸟啊?说不定到时出来的就不是“房大爷”了,“房祖宗”都有可能。
人家老王,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已经推出对官员报告事项进行核查和抽查举措。还有你们广东前书记、现在北京高就的老汪,不是在你们那儿搞试点?那正是官员财产公开的前奏。
不认识这位人民代表,怎么当上的也没兴趣揣测。但愿他是说漏了嘴,或者是拍马拍错了地方。我不赞成人肉,那不文明。但我说了算的话,就先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