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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享受?    周国平

(2015-11-12 10: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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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我讨厌形形色色地苦行主义。人活一世,生老病死,苦难够多的了,能在享受时凭什么不享受?享受实在是人生的天经地义。
    然而,怎样才算是真正享受人生呢?对此就不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依我看,我们时代的迷雾之一是把消费当做享受,而其实两者完全不是一回事。奢华的消费并非享受的必要条件,更非充分条件。
    当然,消费和享受不是绝对互相排斥的,有时两者会发生重合。但是两者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例如,纯粹泄欲的色情活动只是性消费,灵肉与共的爱情才是性的真享受;走马观花式的游览景点只是旅游消费,陶醉于山水之间才是大自然的真享受;用电视、报刊、书籍解闷只是文化消费,启迪心智的读书和艺术欣赏才是文化的真享受。要而言之,真正的享受必是有心灵参与的,其中必定包含了所谓“灵魂的愉悦和升华”的因素。否则,花钱再多,也只能叫做消费。享受和消费的不同,正相当于创造和生产的不同。创造和享受属于精神生活的范畴,就像生产和消费属于物质生活的范畴一样。
    难道就不存在纯粹肉体的、物质的享受吗?不错,人有一个肉体,这个肉体也是很喜欢享受,为了享受也是很需要物质手段的。可是,仔细一想,我们便会发现,人的肉体需要是有被它的生理构造所决定的极限的,因而有这种需要的满足而获得的纯粹肉体性质的快感差不多是千古不变的,无非食色之类。殷纣王“酒池肉林”,但他自己只有一只普通的胃,吃多了同样三高。秦始皇修筑阿房宫,但他自己只有五尺之躯。山珍海味、挥金如土,更多的是摆阔气。藏娇纳妾,美女如云,更多的是图虚荣。万贯家财带来的最大快乐并非直接的物质享受,而是守财奴清点财产时的那份欣喜,败家子挥霍财产时的那份痛快。根本不是精神享受,至多只是一种心理满足罢了。
    我相信人必定是有灵魂的,而灵魂与感觉、思维、情绪、意志之类的心理现象必定属于不同的层次。灵魂是人的精神的自我栖居地,所寻求的是真挚的爱和坚实的信仰,关注的是生命意义的实现。幸福只是灵魂的事,是一种活得有意义的鲜明感受。肉体只会有快感,不会有幸福感。奢侈的生活方式带来的至多是一种浅薄的优越感,也谈不上幸福感。当一个享尽人间荣华富贵的幸运儿仍然微生活的空虚苦恼时,他听到的正是他的灵魂的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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