谬论之“天下兴亡,我的责任”
(2014-08-24 07: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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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随想 |
本来这句话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乃清代著名思想家顾炎武提出的社会主张,意思是国家的兴盛与衰败,是每一个老百姓的责任。
后经台湾忠信高级工商学校创办人高振东先生升华为“天下兴亡,我的责任”,并在大陆高校多次巡回演讲,引起强烈反响,我在2006年的一节班会课上曾给学生高声朗读这篇演讲,当时的我热血沸腾,浑身充满了力量。
八年过去了,我越想越不对劲,很后悔曾给学生推荐过这句话,这句话逻辑混乱,混淆个人与集体,罪莫大焉。
现实生活中最基本的原则应该是谁的责任谁负,该是谁的就是谁的,当前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每个人都是其中一环,别人的是你相关也管不过来,你只需要活在当下,尽好当前的义务,履行好目前的职责,你就是一个负责任的人,这就叫活在当下。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好自己,这个地球一定是美丽新世界。
演讲中有这样的一段话来阐释“天下兴亡,我的责任”,“所以说,每个学生都应该把责任拉到自己身上来,而不是推出去。我在台湾办学校就是这样,如果教室很脏,我问怎么回事?假如有个学生站起来说:报告老师,今天是32号同学值日,他没打扫卫生。那样,这个学生是要挨揍的。在我的学校,学生会这样说:老师,对不起,这是我的责任,然后马上去打扫。灯泡坏了,哪个学生看见了,自己就会掏钱去买个安上,窗户玻璃坏了,学生自己马上买一块换上它──这才是教育,不把责任推出去,而是揽过来。也许有些人说这是吃亏,我告诉你,吃亏就是占便宜,这种教育要牢牢记在心里,我们每个中国人都要记住!
这话明显不讲理,违背基本的人性。窗户玻璃坏了,不追究打坏玻璃的人的责任,反而让第一个见到坏玻璃的人自己掏钱换上;灯泡坏了,谁看见就要自己掏钱安上。这是什么道理,你给钱啊?不换不安就是不负责任。那么打坏玻璃的人就会在一旁偷着乐,你的意思是说通过我们的行为可以感化他。对不起,我从来不相信道德的感化力量,因为有些人的人性你是改变不了的,必须借助强有力的法律规章制度来惩罚,下次才能有所忌惮。这样混淆下去,坏人更坏,好人只能是吃大亏。
我估计,那些主动换玻璃安灯泡的人也绝非出于本意,能做出这样的行为一定是迫于胁迫。什么是人性?就是顺应基本的良心召唤,公交车上一位老人站在身旁,你浑身不自在,站起身来让座,这就是人性;看到山区的孩子冬天穿着草鞋去上学,冻得颤抖不已,你心里难受,这就是人性。但看见一块并不是我打坏的玻璃,非要让我换上,我真产生不了这种行为冲动。
更恶毒的是,“天下兴亡,我的责任”这句话将个人利益绑架到集体当中,消灭了个人。集体荣誉有时是和个人利益相冲突的。比如有一件事情,事关集体荣誉,但作为个人我根本没有任何兴趣去做,只要不违法违纪,个人就可以不去做。一个只有集体没有个人的国度会越来越癫狂,文革中国成功地消灭了个人,但却毁了整个国家。上述的一段话中可以看出,如果“天下兴亡,我的责任”这种价值观一旦在一个集体中被贯彻执行,每个人都会被逼着做出不是源于本意的事情,本来不是你的责任,但你必须承担,只为了集体的荣誉。正常来说,这个被迫承担责任的人心里一定不服气,那个逃避责任的人有可能反省,有可能会偷着乐。盲目惩罚无关的人就是最大的不负责任。
即便在一个特定的氛围下,“天下兴亡,我的责任”这样的理念能够得以实施,一旦推向社会,也注定土崩瓦解。
是谁的就是谁的,谁出了问题找谁的责任。不要高大上的口号,我们只需要基本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