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权利人要求商铺返还若破坏相邻商铺的整体性则难以实施

(2022-06-17 09:10:09)
标签:

律师以案说法

分类: 执业随笔

以自己办理的案件说法

 

本案判决网址:

一审:http://www.hshfy.sh.cn/shfy/gweb2017/flws_view.jsp?pa=adGFoPaOoMjAxOaOpu6YwMTE0w/Gz9TczMDO6xSZ3c3hoPTIPdcssz

二审:

http://www.hshfy.sh.cn/shfy/gweb2017/flws_view.jsp?pa=adGFoPaOoMjAxOaOpu6YwMsPx1tU5MDM5usUmd3N4aD0xMDk3NDYxz

 

 

权利人要求商铺返还若破坏相邻商铺的整体性则难以实施

          [本文作者: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马庆勇 15800914918]

 

案件回顾:

原告从被告二处购买一处商铺,后委托被告二将该商铺连同其他业主的商铺统一对外出租,被告一则是被告二所受托经营的公司。原告委托被告二经营期满后,被告一曾联系原告续签合同,但未果。原告以不知情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两被告将商铺恢复原状并返还,同时支付大额占用费用。

 

法院判决:

法院认定,商铺虽系原告所有,但其已委托被告二统一对外出租,该商铺连同其他商铺都在一个商场内,构成一个整体,如将该商铺恢复原状并返还,势必破坏商场整体性,也损害其他商铺业主的利益,同时,被告一在原告委托经营期满后,曾联系原告续签,并无过错!故法院判令不支持原告要求恢复原状并返还的诉请,并大幅降低占用费用。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作者简介:

马庆勇律师15800914918微信:lawyer200808,中共党员,上海交通大学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

现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10年以上。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81号盈科律师大厦。

马律师主要从事民商事诉讼非诉及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等工作。

马律师始终信奉“受人之托,终人之事”的法律服务原则,将“专注、专心、专业”服务于每个当事人,并始终追求“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法律服务目标!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