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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星期美国最高法院审理了加州教师工会案:Friedrichs v. California Teachers
Association。这个案子的案情很简单:以丽贝卡·弗雷德里克(Rebecca
Friedrichs)为首的八位教师并非教师工会成员,但是根据加州的法律,这八位老师仍需要向工会交会费。整个美国政府雇员工会的历史,法律地位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在判决出来之后我会写一篇详细的分析。在这里我想为朋友们,特别是关注此案的加州的朋友们先写个三言两语,给大家一个简略的介绍。
http://s5/mw690/002IoI6Hgy6YGpoY05K64&690本案的被告弗雷德里克(左)和她的律师卡文站在最高法院前
假设你和我三年前一样对这个领域一无所知,光凭着你的常识,你可以想到工会往往有两个主要的功能:1)代表工会会员和资方谈判薪资待遇;2)工会往往有所政治诉求,在美国绝大多数的工会是民主党的铁杆支持者。
在美国25个州里(主要是加州,纽约州这样民主党主导的州),州法规定工会有权向非成员征收会费。这样的问题就来了,不是所有的员工都是工会成员,即使是工会成员,也不见得你就一定认同工会的政治诉求。在相当多的非工会成员看来,自己被胁迫为一个政治团体提供资金以支持自己压根就不赞叹的政治立场。
可以想象的是,这样的法律很早就被挑战,美国最高法院在1977年的判例法,Abood v. Detroit Board of Education做了一个妥协性的判决。
四十年前最高法院的前辈们(当年的大法官们都已不在任,而且只有斯蒂文斯大法官还在世)直面这个困难的问题时,他们看到一个矛盾:一方面如果工会无权强迫非会员缴纳会费的话,那多半人都不会缴纳会费;另一方面工会往往参与党派政治,这样不支持工会的政治立场的非会员就觉得自己被绑架了。
于是他们达成了这么一个妥协:工会必须分清为员工集体谈判工资待遇的费用和参与政党政治的费用,前一种费用工会有权向非工会成员征收,但是后一种不允许。
最高法院大约三十多年都没有再处理这方面的案子,但是最近十年,最高法院内的保守派在罗伯茨首席大法官的领导下,渐渐开始唤醒这一领域的习惯法。在保守派看来,政府公务员工会就是一个怪物。和私营企业的工会不同,政府公务员的薪水是老百姓的钱;如果私营企业的工会要求不实际的薪酬待遇,企业势必无法经营下去,最终工人和企业一起玩完,所以私营企业工会的有其内在的自然约束。而政府公务员工会通过自己的政治影响力和支持的政客,把老百姓的税金当作自己薪酬待遇的空白支票,这是一个没有的底的财政无底洞。从法律上讲,宪法第一修正案约束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行为,而不约束私人企业主和员工之间的关系,这使得政府公务员工会在法律上更加脆弱。
在两年前的Harris v. Quinn一案中,主笔5:4多数意见书的阿利托大法官第一次发出了最高法院有可能重新考虑Abood的信号。
高分子怪物注:Harris v. Quinn是一个很独特的案子。伊利诺伊州的法律规定残疾儿童的母亲可以在家中作为州政府的雇员照顾孩子,也就是说州里掏钱雇残疾儿童的母亲照顾自己的孩子。伊利诺伊州的政府公务员工会认为这样的母亲也是政府雇员,毕竟他们为所有的雇员争取来的薪资福利该母亲也享有,但是在母亲看来,自己和工会也没什么直接关系。最高法院两年前宣判伊利诺伊州的工会不能向这样的母亲征收会费,这是非常常见的诉讼策略,保守派诉讼团队拿一个很容易得到同情的母亲作为一个特例提起诉讼,最高法院的保守派大法官给了一个非常狭窄,适用性很小的判决,但是同时向保守派诉讼团队给了一个无比清晰的信号。
身在庙堂之上的大法官们给了信号,身处江湖之远的诉讼团队就开始组织下一个诉讼,加州教师工会势力庞大,正是一个绝好的目标,而他们只需要一个原告。实际上他们找到了八位不愿参加工会也不愿意缴纳会费的老师,其中领衔者就是丽贝卡·弗雷德里克。
挑战加州的法律,也就意味着挑战最高法院近四十年之久的判例法Abood,要求现在九位大法官反转他们的前任的判例。这是非常少见的情况。而且对所有的下级法院而言,最高法院1977年的Abood仍然是具有约束力的判例法。因为只有最高法院才能推翻自己的判决,所以诉讼团队在联邦地区法院直接就说:“法官大人您帮不了我,直接判我败诉吧。”地区法院也就照此办理。
在联邦第九上诉法院,原告也是直接说:“你们也帮不了我们,直接判我们败诉吧。”被告倒是表示双方应该好好地表述各自立场,上诉法院的法官心想原告都要求败诉了,还有什么好审理的,也判原告败诉。
因为原告一路表示自己应该败诉,这个案子就在快车道上一路狂飙,在2015年1月进入最高法院。原告向最高法院提出了两个问题:1)Abood是否应该被推翻,要求非工会成员缴纳会费是否侵犯的原告的宪法第一修正案权力。2)如果Abood不被推翻,退一步,是不是应该要求会员主动要求缴纳和党派政治相关费用,而不是要求非会员要求不缴纳。
第二个问题可能听上去怪怪的,但实际上的意义是很大的。现在的员工不必交工会政党政治活动所需经费,但是在实践上需要员工向工会提出不交这个费用,如果你不提或者你不敢或者你不好意思,这笔费用还是照收不误。原告的诉求则是,如果最高法院不愿意推翻先例,那退而求其次,既然最高法院在Abood中提出工会不能强行征收政党政治活动,那实践上的做法应当是所有的人都不交该项费用,而愿意向工会提供政党政治活动的员工应当主动提出自己愿意。这样的做法可以有效地防止非工会成员被迫提供工会政党政治活动经费。
对加州工会而言,真正糟糕的是,所谓的“摇摆票”肯尼迪大法官在这个问题上非常的不摇摆。而唯一的希望居然在于斯卡利亚大法官!斯卡利亚大法官!如果你常读我的博客的话,这句话足以让任何加州工会的支持者倒吸一口凉气了。斯卡利亚大法官曾经在1991年一个案子里支持过Abood,可那毕竟是二十多年前了。在今年的传统基金会的最高法院2015-2016年度展望座谈会上,超级律师克莱门特就评论他的前老板说:“这是一个禁止州政府禁售暴力电子游戏和虐待动物录像的大法官,你要他同意州政府强迫公民为自己不支持的言论提供财政支持,谈何容易?”
在2016年1月11日的审理过程中,加州工会的形势凶险无比。罗伯茨,斯卡利亚,肯尼迪和阿利托一个接一个地向加州教师工会的律师,加州政府律师和支持工会的奥巴马政府律师开炮。保守派的核心论述是:因为政府公务员工会的特性,他们要求的任何薪资福利都必然是纳税人买单,所以他们无论做什么都是和政治有关的(inherently political)。
一言以蔽之:在今天的保守派大法官们看来:Abood中区分的两种工会的功能在政府公务员工会这里是合二为一的,他们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一种政治诉求。
至于加州政府声称如果工会不能向非会员征收会费那工会就有崩溃的可能,斯卡利亚相当聪明地指出,也有二十五个州没有这样强力保护政府公务员工会的法律,也没听说那里的工会就解体了。
但是在法庭上对加州最危险的信号来自于四位自由派大法官,他们居然没有什么特别有效的论述来防御Abood,似乎他们只能强调推翻先例需要跨越很高的门槛。布雷耶大法官也表示了担心私营企业被殃及池鱼,但是原告律师卡文强调私营企业不受宪法第一修正案约束,这下把布雷耶的问题也封死了。保守派的大法官们甚至都没有怎么讨论原告退一步的诉求,很有可能他们已经看到五票在握了。
预测最高法院的判决永远是一个非常具有风险的事情,但是这个案子的潜在冲击非常巨大,如果这八位老师胜诉而Abood被推翻,那包括纽约三州的政府公务员工会就有可能被大幅削减。我的猜测是,这个案子的关键还是在于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对自己政治资本的计算,如果他觉得别的案子已经用掉了过多的政治资本了,他很有可能谨慎地把这个方面的诉讼向后再推几年,但是如果他觉得有足够的政治资本推翻Abood,他就很有可能出手。
毫无疑问的是,最高法院2015-2016年度注定又是一个波澜起伏的年度,有事关大学强制优待政策的Fisher案,有事关划分选区的Evenwel案,有加州教师工会案,有对奥巴马政府移民政策的诉讼案,有对奥巴马医疗改革法案的第四次挑战,在这个风云变幻的时代,让我们拭目以待。
假设你和我三年前一样对这个领域一无所知,光凭着你的常识,你可以想到工会往往有两个主要的功能:1)代表工会会员和资方谈判薪资待遇;2)工会往往有所政治诉求,在美国绝大多数的工会是民主党的铁杆支持者。
在美国25个州里(主要是加州,纽约州这样民主党主导的州),州法规定工会有权向非成员征收会费。这样的问题就来了,不是所有的员工都是工会成员,即使是工会成员,也不见得你就一定认同工会的政治诉求。在相当多的非工会成员看来,自己被胁迫为一个政治团体提供资金以支持自己压根就不赞叹的政治立场。
可以想象的是,这样的法律很早就被挑战,美国最高法院在1977年的判例法,Abood v. Detroit Board of Education做了一个妥协性的判决。
四十年前最高法院的前辈们(当年的大法官们都已不在任,而且只有斯蒂文斯大法官还在世)直面这个困难的问题时,他们看到一个矛盾:一方面如果工会无权强迫非会员缴纳会费的话,那多半人都不会缴纳会费;另一方面工会往往参与党派政治,这样不支持工会的政治立场的非会员就觉得自己被绑架了。
于是他们达成了这么一个妥协:工会必须分清为员工集体谈判工资待遇的费用和参与政党政治的费用,前一种费用工会有权向非工会成员征收,但是后一种不允许。
最高法院大约三十多年都没有再处理这方面的案子,但是最近十年,最高法院内的保守派在罗伯茨首席大法官的领导下,渐渐开始唤醒这一领域的习惯法。在保守派看来,政府公务员工会就是一个怪物。和私营企业的工会不同,政府公务员的薪水是老百姓的钱;如果私营企业的工会要求不实际的薪酬待遇,企业势必无法经营下去,最终工人和企业一起玩完,所以私营企业工会的有其内在的自然约束。而政府公务员工会通过自己的政治影响力和支持的政客,把老百姓的税金当作自己薪酬待遇的空白支票,这是一个没有的底的财政无底洞。从法律上讲,宪法第一修正案约束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行为,而不约束私人企业主和员工之间的关系,这使得政府公务员工会在法律上更加脆弱。
在两年前的Harris v. Quinn一案中,主笔5:4多数意见书的阿利托大法官第一次发出了最高法院有可能重新考虑Abood的信号。
高分子怪物注:Harris v. Quinn是一个很独特的案子。伊利诺伊州的法律规定残疾儿童的母亲可以在家中作为州政府的雇员照顾孩子,也就是说州里掏钱雇残疾儿童的母亲照顾自己的孩子。伊利诺伊州的政府公务员工会认为这样的母亲也是政府雇员,毕竟他们为所有的雇员争取来的薪资福利该母亲也享有,但是在母亲看来,自己和工会也没什么直接关系。最高法院两年前宣判伊利诺伊州的工会不能向这样的母亲征收会费,这是非常常见的诉讼策略,保守派诉讼团队拿一个很容易得到同情的母亲作为一个特例提起诉讼,最高法院的保守派大法官给了一个非常狭窄,适用性很小的判决,但是同时向保守派诉讼团队给了一个无比清晰的信号。
身在庙堂之上的大法官们给了信号,身处江湖之远的诉讼团队就开始组织下一个诉讼,加州教师工会势力庞大,正是一个绝好的目标,而他们只需要一个原告。实际上他们找到了八位不愿参加工会也不愿意缴纳会费的老师,其中领衔者就是丽贝卡·弗雷德里克。
挑战加州的法律,也就意味着挑战最高法院近四十年之久的判例法Abood,要求现在九位大法官反转他们的前任的判例。这是非常少见的情况。而且对所有的下级法院而言,最高法院1977年的Abood仍然是具有约束力的判例法。因为只有最高法院才能推翻自己的判决,所以诉讼团队在联邦地区法院直接就说:“法官大人您帮不了我,直接判我败诉吧。”地区法院也就照此办理。
在联邦第九上诉法院,原告也是直接说:“你们也帮不了我们,直接判我们败诉吧。”被告倒是表示双方应该好好地表述各自立场,上诉法院的法官心想原告都要求败诉了,还有什么好审理的,也判原告败诉。
因为原告一路表示自己应该败诉,这个案子就在快车道上一路狂飙,在2015年1月进入最高法院。原告向最高法院提出了两个问题:1)Abood是否应该被推翻,要求非工会成员缴纳会费是否侵犯的原告的宪法第一修正案权力。2)如果Abood不被推翻,退一步,是不是应该要求会员主动要求缴纳和党派政治相关费用,而不是要求非会员要求不缴纳。
第二个问题可能听上去怪怪的,但实际上的意义是很大的。现在的员工不必交工会政党政治活动所需经费,但是在实践上需要员工向工会提出不交这个费用,如果你不提或者你不敢或者你不好意思,这笔费用还是照收不误。原告的诉求则是,如果最高法院不愿意推翻先例,那退而求其次,既然最高法院在Abood中提出工会不能强行征收政党政治活动,那实践上的做法应当是所有的人都不交该项费用,而愿意向工会提供政党政治活动的员工应当主动提出自己愿意。这样的做法可以有效地防止非工会成员被迫提供工会政党政治活动经费。
对加州工会而言,真正糟糕的是,所谓的“摇摆票”肯尼迪大法官在这个问题上非常的不摇摆。而唯一的希望居然在于斯卡利亚大法官!斯卡利亚大法官!如果你常读我的博客的话,这句话足以让任何加州工会的支持者倒吸一口凉气了。斯卡利亚大法官曾经在1991年一个案子里支持过Abood,可那毕竟是二十多年前了。在今年的传统基金会的最高法院2015-2016年度展望座谈会上,超级律师克莱门特就评论他的前老板说:“这是一个禁止州政府禁售暴力电子游戏和虐待动物录像的大法官,你要他同意州政府强迫公民为自己不支持的言论提供财政支持,谈何容易?”
在2016年1月11日的审理过程中,加州工会的形势凶险无比。罗伯茨,斯卡利亚,肯尼迪和阿利托一个接一个地向加州教师工会的律师,加州政府律师和支持工会的奥巴马政府律师开炮。保守派的核心论述是:因为政府公务员工会的特性,他们要求的任何薪资福利都必然是纳税人买单,所以他们无论做什么都是和政治有关的(inherently political)。
一言以蔽之:在今天的保守派大法官们看来:Abood中区分的两种工会的功能在政府公务员工会这里是合二为一的,他们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一种政治诉求。
至于加州政府声称如果工会不能向非会员征收会费那工会就有崩溃的可能,斯卡利亚相当聪明地指出,也有二十五个州没有这样强力保护政府公务员工会的法律,也没听说那里的工会就解体了。
但是在法庭上对加州最危险的信号来自于四位自由派大法官,他们居然没有什么特别有效的论述来防御Abood,似乎他们只能强调推翻先例需要跨越很高的门槛。布雷耶大法官也表示了担心私营企业被殃及池鱼,但是原告律师卡文强调私营企业不受宪法第一修正案约束,这下把布雷耶的问题也封死了。保守派的大法官们甚至都没有怎么讨论原告退一步的诉求,很有可能他们已经看到五票在握了。
预测最高法院的判决永远是一个非常具有风险的事情,但是这个案子的潜在冲击非常巨大,如果这八位老师胜诉而Abood被推翻,那包括纽约三州的政府公务员工会就有可能被大幅削减。我的猜测是,这个案子的关键还是在于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对自己政治资本的计算,如果他觉得别的案子已经用掉了过多的政治资本了,他很有可能谨慎地把这个方面的诉讼向后再推几年,但是如果他觉得有足够的政治资本推翻Abood,他就很有可能出手。
毫无疑问的是,最高法院2015-2016年度注定又是一个波澜起伏的年度,有事关大学强制优待政策的Fisher案,有事关划分选区的Evenwel案,有加州教师工会案,有对奥巴马政府移民政策的诉讼案,有对奥巴马医疗改革法案的第四次挑战,在这个风云变幻的时代,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