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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洛士式胜利 - 最高法院每周动态(四) 6月17日

(2013-06-23 21:44:51)
标签:

美国最高法院

分类: 美国最高法院
http://sblog.s3.amazonaws.com/wp-content/uploads/2013/06/sSC130617wide_Scalia.jpg最高法院每周动态(四) 6月17日" TITLE="皮洛士式胜利 最高法院每周动态(四) 6月17日" />
最高法院大法官斯克里亚宣读了对Arizona v. The Inter Tribal Council of Arizona, Inc.一案的判决。

随着最高法院2012 - 2013年年度渐入尾声,在本年度倒数第二个星期(以最高法院的神秘莫测作风,法官们决定本年度在7月1日而不是6月27日结束也不是没有可能的)里,最高大法院的法官们虽然仍然没有给出平权法案(Fisher v. UTexas),同性婚姻(United States v. Windsor和Hollingsworth v. Perry)和投票权(Shelby County v. Holder)这些万众瞩目的案件的判决,但是如同一幕戏剧在高潮之前也需要铺垫,大法官这个星期也作出了几个非常重要意义的判决。

在这个星期里,最重要的判决可能莫过于Arizona v. The Inter Tribal Council of Arizona, Inc.。事情的起因是这样:随着美国非法移民(特别是南方和墨西哥接壤诸州)的问题日益严重,美国有些政治团体开始提出了非法移民冒充美国公民参加政治选举的问题。因为很多美国人并没有护照,而驾照上并不注明国籍,很多州甚至给非法移民颁发驾照,所以美国选举登记一般只是要求选民签字宣誓自己是美国公民。民主党人往往怀疑共和党人推动选举验公民身份的意图是要阻止民主党基本盘穷人投票(因为穷人往往居无定所,也没有证明文件)。

在这个大背景下亚利桑那州通过了一项法律要求选举人登记时要出示公民身份的证明。必须说清楚的是,美国宪法明确地说,就总统和国会选举而言,如何主持选举,决定谁能选举是州权。但是宪法同时也说国会可以通过法律修正甚至完全覆盖(override)州法。所以亚利桑那州法律是本身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该法是不是和联邦法律抵触。

令人诧异的是,一向以“捍卫州权”而著名的斯克里亚(Antonin Scalia)大法官不但在法庭内形成了7对2的多数(保守派里的罗伯茨和肯尼迪加入了斯克里亚和四名自由派大法官),而且直接用联邦法律取代(preempt)了州法。斯克里亚的判决基本上是说国会可以制定法律规范联邦选举,而州法不得与之抵触。

如果斯克里亚的判决就到此为止的话,那联邦政府可以说是大获全胜。但是像斯克里亚这个浑身充满了智慧,精力和搞笑精神的人,你就知道他不会送给奥巴马如此大礼。最高法院大法官故老相传的绝技就是给你一个有利的判决但是在其中包含一个未来对你不利的逻辑。

斯克里亚接着写:亚利桑那州法律要求选民出示证明国籍文件,这和联邦法律显然是抵触的,也是无效的。但是亚利桑那州可以要求联邦政府附加这个要求(选民证明自己的公民身份),如果联邦政府拒绝,亚利桑那州可以诉诸法庭。

哈!

人们常说,最高法院内部最没有争议的议题就是最高法院该有多大的权力,答案永远是越大越好。一位又一位的美国总统提名一代又一代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几乎每位法官被提名的时候都许诺提名他/她的总统和确认他/她的参议员他们相信司法自我约束,但是每位法官进入最高法院之后都孜孜不倦地扩大司法系统的权力,让总统和参议员们面对终身任职的大法官们一筹莫展。

斯克里亚一反“州权捍卫者”的姿态站在联邦政府一边,当然有这个案子本身的因素,但是他在这个判决里为各个州起诉联邦政府打开了一扇大门。不对,他何止是为各个州打开了大门,他简直是为各个州起诉联邦政府画了一张路线图。

而联邦最高法院将是终极的仲裁者。斯克里亚大法官,双手为奥巴马先生递上了一个皮洛士式胜利。
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9/97/Antonin_Scalia,_SCOTUS_photo_portrait.jpg最高法院每周动态(四) 6月17日" TITLE="皮洛士式胜利 最高法院每周动态(四) 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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