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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改】从项目管理角度,理解科技部是否管项目?

(2023-04-22 09:16:54)
标签:

创新

发展

方法

分类: 管理时评

(本文由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研究并发布。)

首先要理解一下“从管项目到管主体”的理论含义是什么?以国家层面看,将更多用常规组织体系(行政体系)替代项目管理体系。

对于非重大科技项目,以科技部为代表的国家层面科技管理主体不再简单的直接参与项目管理,而是换了管法:过去科技部抓的是项目体系,其它业务性部委抓的是常规组织体系,但这些部委没有具体项目责任,往往投入不足、相互配合不畅;现在改了,科技部不直接管项目执行主体(项目部),而是通过(中央科技委员会向下的)行政指挥系统来管行政主体——包括各业务性部委和项目承担单位。因此从项目管理角度看,本次改革思路是从原来管的过深、过细(但事实上又缺乏管理体系保障和遵循科研规律行动的能力),转变为现在直接管主体。

替代是有程度的,也是有条件限制的。一边是项目运行体系、一边是行政管理体系,要想运行的好就需要这二者在组织和机制上安排并配合好。项目式工作采用非项目式管理,即行政管理替代项目管理或用行政管理体系代替项目管理体系,当超过一定程度时就会表现为:在确定性较强的项目上进度、费用和质量出问题——这是项目管理之所以存在的原因;而在科研这类不确定性强、接口关系复杂的工作上,因各行政主体执行的项目不能按成果分解而是需要在过程中集成,靠行政体系协调效率低、甚至无效——这也是科研项目更需采用项目管理的原因。

因此真正有效的方向一定是要运用项目管理模式,且要向两个体系高度结合方向走,不是强弱矩阵的选择问题而是项目管理体系与行政管理体系的强强结合——高级项目管理体系就是这样运行的(相关研究参见《组织管理环境:影响项目管理的同步因素》一文);进一步,要真正适应科研项目自身特点,还需在较高的项目管理成分下再与探索性工作模式成分和科研模式(含科研范式)成分做到深度结合(相关研究参见《科研项目实施体系:三个维度与三种成分》一文)。

至于国家层面、尤其是具体到科技部该承担其中多少项目管理成分工作,应根据实际开展项目的管理特点进行更准确设定。不会完全没有,因为:任何大型复杂科技创新项目对资源使用的多样性、时段不均衡性都为资源统筹使用提供了更多机会,但同样也对采用封闭项目部模式开展此类项目设置了较高障碍——如表现为整体包给某个行政主体或项目主体很困难。这就要求即便在非常重要的项目上(包括那些重大科技项目),也要既发挥项目部功能还要利用好常规组织体系功能。——这也是摆在各级行政主体(包括主要国企)落实国家科技创新项目时所面临的共同任务(相关研究参见《我国当前应学习美国的科研范式吗?——兼评“有根产业”与“苔藓产业”的科技创新》一文)。

****【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品科创说管理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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