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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透视:某集团为何要成立这样的研究院?既逃避了创新,又破坏了创新【复斯品科创说管理】

(2022-10-16 10:17:08)
标签:

产研结合

创新

发展

分类: 管理时评

(本文由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研究并发布。)

近日,某大型能源集团决定成立化工研究院,并将围绕核心催化剂、化工新材料、特种油品、煤液化技术等领域开展科研攻关。从主攻方向看,其选择的并非新兴技术领域而更多是成熟品类与技术方向,这与该集团多年前就在化工领域布局的一家技术引领和前瞻性研究院的定位明显不同——当时该院主要研发全新技术,是基于创新技术、创新产业目的成立的。

从科技创新看,当前做法的实质及其原因

以创新发展视角看,该集团当前成立化工研究院,是想回到更宽泛的化工领域谋求发展,其发展实质是:从创新技术、创新产业回到运发技术、运发产业。回顾该集团的科技创新过程,这也是在长期创新发展失力后的无奈之举(相关研究参见《一个中央研究院的历程——集团创新体制改革20年的反思》一文)。

该集团原有主业是煤炭采掘和火电,但由于近年国内发展速度下降、双碳目标等原因,老产业发展空间已很小;为寻找新空间,该集团早在2009年前后就筹建了两个高规格的研究院,一个布局在化工行业的战略新兴领域(煤炭清洁利用),一个布局在发电环节的新技术方向(新能源技术),总之从当时看都是非常有发展前景和科技创新空间的产业方向。但十多年来,无论在新领域还是老产业上,科技创新都困难重重、迟迟无法形成带动集团发展的产业成果……走到了“运发没机会、创发没指望”的境地,如今,以运发方式进入其它行业已成为能想到的唯一选择。

(从技术角度划分,企业发展方式有以技术持续创新为核心的创新发展方式,以模仿、引进等手段实现技术不断进步的运营发展方式,和技术长期保持不变下依靠非技术手段竞争与发展的运营方式。这里的“创发”即指前者、“运发”泛指后两者,相关研究参见《集团科技体制改革思考维度:三类技术任务及其配置》一文。)

以运发方式进入其它行业,正成为大企业谋求发展的新趋势

这种“以运发方式进入其它行业”的做法,今后很可能成为不少大企业、尤其是垄断型国企的一致选择,且趋势渐成。

企业无论是在原业务领域还是在新兴行业,真正的科技创新不好做、更难成功,国外如此,在我国当前环境下更是如此。当经济发展环境较好时,现有产业利润丰厚、发展空间大,科技创新虽还未成,但企业对今后发展也不着急,本来就是为长远计;现在则不同,大型企业、尤其是具有行业垄断地位的国企,面对当前发展停滞状况,很多也不得不以类似该集团的方式(包括借助收购、投资等手段)进入其它行业谋求发展。

并且人们还将看到,该做法会在“老产业运发没机会且创发开展较早”的企业身上率先出现,因为他们深知创发艰难——近期一些通信领域大企业的行动也印证了这一点(相关研究参见《实践透视:某电信集团科技体系改革的组织化做法为何难建立?》一文)。

风险与危害:既逃避了创新,又破坏了创新

该类行动若普遍化,结果将如何?可从两个角度看:一个是企业视角,一个是整个经济体系及其科技进步视角。

- 对具体企业而言这样做能否成功?或可成功,但需要条件:大欺小。仍以该集团为例,其进入化工领域若并非以真正的创新和高技术而是“大资本+成熟技术”,那么对身处该领域的很多中小企业而言,可谓毫无反抗之力——它们本来就长期承受着效益不好(甚至亏损)、设备更新缓慢、环保压力大等的重压;而对该领域中现有的大企业来说,虽然境遇并不好于小企业,但他们往往也能如法炮制、降维打击其它行业。因此总的看,如果不能以大欺小,这种做法就很难成功,反之则有可能。

- 对整个经济体系而言,允许正常竞争,但要谨防利用非竞争领域垄断优势倾轧其它竞争性行业。如果新进入企业是以正常市场竞争方式在该领域发展,本无可厚非,但如果其进入的优势(主要指资本)是它们在非竞争领域(如基础资源、能源、交通、通信、金融等)以垄断方式取得,或者基于体制性优势(包括低成本融资),那么这种做法对一个竞争性行业形成的倾轧就是危害深远的。以往,垄断型国企(包括享有体制性优势的企业)尽管有种种弊病,但也只影响其所在领域,现在则是把这种危害扩散到其它竞争性行业,且还相当具有隐蔽性——因为这些行业是竞争性的,理应谁都可以进入(相关研究参见《评垄断型国企的创新发展:有无实际社会价值?内驱力如何形成?》一文)。

- 然而表面看不到的更大危害是:从科技创新看,它既逃避了创新(在其原产业),又破坏了创新(在其新进入领域)。采取该做法的企业表面看可能是做着与技术有关的事,如该集团成立化工研究院(背后性质很可能主要是设计研究院),但实际上大多是逃避了在现有产业上继续做创新发展的努力,致使多年的科技投入付之东流,于企业、于社会都是巨大损失;而更大的问题是,新进入领域的原有竞争格局被打破,可所形成的新格局又不是更利于竞争的(创新形成的土壤),反而增添了垄断气息!结果,该做法很可能带来的是对新进入领域科技创新的拉低:表面上行业里设备更新了、劳动生产率提升了、甚至更智能了,但实际上研发能力没提高、科技真需求没增长、创新土壤却遭破坏……从这个角度看,当前对大型垄断国企“聚集主业”的要求应有更深一层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相关研究参见《科研工作体系的脆弱性与伪装性——亟待开拓的管理新视域》一文)。

(未完)

****【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品科创说管理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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