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实施模式转型:变革方向“业务目标模式”【复斯品科创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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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研结合创新发展实践 |
分类: 创新发展 |
(本文由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研究并发布。)
接上《科技项目实施模式转型:“产品目标模式”虽有改进尚难解决问题》
“业务目标”中的“业务”,指具备商业化应用的条件或成熟度、并经过早期阶段实际运营检验和完善的产品或服务。与开发阶段的“产品”不同,完成业务目标尤其要更加结合制造成熟度和市场成熟度(包括市场需求和竞争力),并从二者角度进一步创新、优化产品设计,以及完善、提高技术成熟度,——最终以可批产、能盈利等实践标准为根本检验。
理论上讲,在成熟度上“产品”可以等于“业务”,但实践上真正的创新产品很难做到这里,往往需要进一步业务化,并在实际运营中不断提高完善技术和产品设计,只是优秀企业研发的“产品”更加接近“业务”而已。
以实际业务为管理目标,可以有效抑制科研工作的内在问题倾向(如上图)。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模式应从技术目标模式转向业务目标模式,通过业务拉升,形成更加商业化的技术发展过程。
业务目标模式下,科研、开发和产业化三个逻辑单元被集成为一个高度融合的实践阶段(后称“业务阶段”),整个项目的科技发展过程由多个业务阶段迭代而成(如下图)。与产品目标模式显著不同,产业化从未脱离该项目,而是成为其科技发展过程中的一部分,并发挥重要管理作用——各业务目标之前的产品目标和技术目标,其管理效能均大为提升。该模式的科研管理目标以业务目标为主导,且技术目标和产品目标均应置于业务目标的有效管理距离内。
实施业务目标模式时,“设置中间业务”只是一个前提和手段表现,关键是要在此基础上形成一套更加商业性的科技项目实施工艺及相应的组织体制和管理模式。可以先从以下三点整体理解该模式的核心思想:在工作前提上,设置中间业务,本质上是增加项目实施过程本身的可商业化程度;在作用机理上,是通过更大程度的引入和运用市场机制,解决项目实施难点问题——设置了“业务目标”,就等于把大量的激励约束、组织管理和技术验证工作交给了市场;在根本思路上,是形成“业务拉升技术”的科技发展过程,并进而形成“业务拉升技术”、“技术提升产业”的同步化创新发展模式。业务拉升技术,核心是通过实际商业运用和市场竞争,为技术提升形成内在动力,给技术创新性和成熟度提供验证机制(相关研究详见《科研项目实施体系:三个维度与三种成分》一文)。
长期以来,我们只提“技术提升产业”,而很少反过来提“业务拉升技术”——只是说“产业反哺科研”,仅强调其经济补偿作用。实际上业务对技术的拉升作用很强,这也是为什么越是市场化程度高的国家,越是商业化的创新体制机制,科技发展越快的原因。实践表明,有价值的创新更可能从真实的市场竞争中产生,而经历市场考验的技术也才更能趋于成熟;更短期、更易实现的业务目标,不仅可以抑制机会主义行为,而且可以提高科研人员和实施单位的预期,从而显著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本上解决激励失灵问题。
根本上,只有运用好“业务拉升技术”,才能更好的实现“技术提升产业”。由于以前我们大多是长途奔袭式的科研开发模式,中间没有向关联领域“旁逸斜出”的业务,而是到了最后成果出来以后才回过头去转移、转化,所以对新产业形成慢、对老产业带动差,走成了是一根独苗,走不成什么效果也没有。“业务拉升技术”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形成新产业和提升老产业的过程,“业务拉升技术”做好了,其实就是形成了产业和技术“双螺旋”增进的创新发展过程(相关研究详见《重大科技创新:如何穿越“无人区”》一文)。
实际上,“业务拉升技术”的项目实施思路,是国际优秀科技创新企业的基本做法,苹果公司和特斯拉公司都是如此。我国推进“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科技体制转型,本质上也就是想利用市场机制解决当前创新上的体制机制问题。但由于当前仍然是“长技术距离”的项目实施模式(本质是技术目标模式),导致到了企业手里的项目(包括其自立项目)也仍然不能充分利用市场手段、更加商业地做,里面仍然是相同的体制机制问题。只有转入业务目标投射下的“短技术距离”模式,才能打通内里环节,市场机制才能真正释放出来,商业性创新项目才能商业化的做。
特别指出的是,这些年来企业和科研院所都在强调“面向产业的科研”,但老的科研模式就是转不过来。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在于实施时仍是技术目标模式,结果必然还是“基于技术目标的科研”。只有各个时段都是基于业务目标,科研才能真正面向产业。——“面向产业的科研”只是要求,“业务目标模式”才是其实现路径(相关研究详见《面向创新的运营》一文)。
(未完,待续。)
****【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品科创说管理专栏】****